早发布?晚发布?–产品发布的粒度

八月 29, 2007 – 12:4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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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o翻译的《大教堂与市集》第四章 “早发布,常发布”中,埃里克•斯蒂芬•雷蒙(Eric Steven Raymond)用Linux之父李纳斯的实践为例,说明“快速发布,汲取用户反馈”可以使产品及早并持续获得改进,同时由于用户获得参与的激励和奖赏而更加忠诚;以及通过足够多的眼睛,就可让所有问题浮现”,并通过群体智慧防止致命错误,或让致命错误及早暴露而减小损失。由此,Linux也逐渐侵蚀着Windows的市场、而成为主流操作系统之一。

苹果公司却是“早发布,常发布”的反例,为了防止“产品未发布之前就遭到一些无耻公司的克隆”iPhone的所有细节保密了长达30个月

苹果公司一向有着严守新产品机密的传统,但此次将iPhone的所有细节保密了长达30个月也是他们的第一次……
乔布斯称,尽管Yahoo和Google的程序对于iPhone软件来说至关重要,但他们(包括开发人员甚至公司老板)都是在发布会之前才第一次看到iPhone真机。软件的开发都是在没有见过原型机的情况下完成的,苹果还故意伪装了软件版本,让程序员无法看到真正的界面。
作为销售方的Cingular在几周以前才看到iPhone原型机的真身。在之前的大部分情况中,Cingular拿到的都是一款专门制造出来的“假原型机”,而就算苹果自己的员工经常看到的也是它。
苹果公司营销总监Phil Schiller从头到尾参与了iPhone的开发过程,他说他必须对老婆和孩子保密。当他昨天启程赶往发布会的时候,他的孩子还在问:“爸爸,你终于能告诉我你在干什么了吧?”

最终iPhone“时尚流行核爆炸轰然爆发”!

Linux对比iPhone,一面是“赤条条毫无牵挂”、“妹妹大胆地往前走”,另一面却是“养在深闺人不识”、“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李纳斯成功了,乔布斯也成功了,那么到底早发布,还是晚发布呢?

在用户成为产消者的今天,快速发布和淋漓尽致的使用网络协作”原则上是没有错的,但是我们要控制好产品发布的粒度和范围,处理获得好用户反馈和保守创新秘密、防止恶意克隆的关系,处理好适度披露产品信息、以便合作伙伴协同和赢得早期用户口碑与制造营销事件轰动的关系。

1. 产品发布的粒度

我们需要注意到
李纳斯是一名技术专家,而目前广泛采用快速发布和淋漓尽致的使用网络协作”的Web2.0创业团队们往往是技术人员主导的、或还处于技术主导时期。

技术主导一般意味着功能主导(Feature-Oriented),或者说技术主导的产品发布往往是以功能(feature)为粒度(granularity)或基本单位。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的发布公告中提到“这一版的新功能是……”,此外“这一版改正了多少错误(Bug)”。

功能为粒度(feature-based granularity)的产品发布的弊端,在于以产品为中心、而非以用户为中心,在于以功能为中心、而非用户价值为中心。

这种方式或态度的第一个明显的恶果,就是发布公告只有技术型用户才能看懂,而且发布公告缺乏煽动力、缺乏诱使用户试用的冲动。因为往往使用技术语言,忘记解说功能的用户价值,更没有展现用户使用场景

第二个恶果将是,即便有产品经理掌握用户价值,却因为功能为粒度、以及计划中的发布期限的限制,而割裂了用户价值,结果发布的是一个半成品、是用户价值残缺的版本。这样往往导致用户的恶评,让用户对产品进而远之。

功能为粒度的产品发布只适合于技术型产品,只适合于跟随型产品(比如Linux vs. Windows),因为用户价值成熟清晰、或专业型用户对用户价值有清楚认识或能够快速理解。

功能为粒度的产品发布往往是技术型创业团队不得已而为之的举措,因为缺乏产品经理或缺乏相关的知识和训练。

在如今用户注意力稀缺的年代,在面向消费者的产品的情况下,必须采用以用户价值为粒度(user-value-based granularity)的产品发布,产品的发布必须由产品经理主导,产品发布公告应该由产品经理撰写。也就是说面向最终消费者的“早发布,常发布”必须提供完整的用户价值,必须有完整流畅的用户使用场景。

在完整的用户价值粒度版本之下,可以通过“受控的Beta”,向有控制的少数典型用户(Pesona)多次发布功能为粒度的产品版本,以便验证对用户价值的猜想、验证产品设计(比如使用场景)。

千万别向最终消费者发布你的Beta,别糟蹋你的Beta版
PS:朋友,你们公司谁写产品发布公告(Release Notes) ?

待续:
2. 获得用户反馈 vs. 创新保密
3. 合作协同和早期口碑 vs.
制造营销事件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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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 Responses to “早发布?晚发布?–产品发布的粒度”

  2. “功能为粒度(feature-based granularity)的产品发布的弊端,在于以产品为中心、而非以用户为中心,在于以功能为中心、而非用户价值为中心。”

    如果以“用户价值”作粒度呢?

    By 沈蚊 on Sep 5, 2007

  3. 面向消费者的产品,一般以用户价值为最小发布单位。

    By 郑治 on Sep 9, 2007

  1. 2 Trackbac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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