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万恶之源”驶向收视蓝海
三月 22, 2007 – 12:57 pm |Tags: 电视, 网络电视, 收视率, 新媒体
“收视率是万恶之源“,是2005年央视主持人崔永元的惊人之语。 小崔同志称收视率是荧屏上低俗之风的罪恶源泉,因为“目前电视台把收视率当成命根子,因为收视率影响广告收益,收视率也就成了衡量节目质量和主持人能力的 标准,从而造成少数主持人放松自身约束,迎合庸俗、低俗之风。“崔永元还说:“将收视率作为评判标准不科学,不能以理服人。“
认为“收视率崇拜“是“恶之花“的不仅仅是小崔同志一人:
- 最早直指收视率之恶的是重庆广电总台台长李晓枫:“收视率是造成中国电视文化理性迷失的主要原因。“李晓枫得出结论:收视率反映的自然是非主流文化人群的需 求,亚文化状态人群的需求,而且是他们在非公共领域的个体非理性需求。“我们的收视率是这样一种结果,而我们拼命地要跟着这个收视率去追,这是什么导向? “
- 此外“从收视率调查的操作层面来说,业界一直有这样的质疑:收视样本户的实际组成,能否代表目前中国社会的完整阶层。“
电视收视率是什么呢?中国最大的收视率调查公司央视-索福瑞定义收视率为:“电视收视率是指某一时段内收看某一节目的人数(或家户数)占电视观众总人数(或家户数)的百分比。“
这样的收视率对“主流人群“与“非主流人群“一视同仁,没有考虑两者文化取向的不同和影响力的差别。当收 视率被广泛用于电视台的绩效考核,最后出现了“劣币“驱除“良币“的恶果。一方面《读书时间》这样的“高雅“栏目被淘汰,学者时统宇评论说“中国电视竟然 容不下这样一个节目,这是一种悲哀。“另一方面“高端人群“或“主流人群“因没有适合自己口味的电视节目而远离越来越“低俗“的电视。
不过传统电视还有一个致命缺陷–时间限制,即所谓的时间围墙,也把忙碌的“高端人群“或“主流人群“隔离在外。
“中国台湾地区的业者也存在相同的疑惑,认为对收视率的崇拜带来的直接后果是:低阶层的社会民众在引导着电视的走向。“最极端的恶果是台湾的主持人们开始在荧屏上表演脱衣播报,只是为了取悦电视观众。
“高端人群“或“主流人群“被驱赶到哪儿呢?他们到互联网等新媒体上,“截至2006年底,中国内地网民已经达到1.37亿,其中宽带用户已经突破1亿,达到1.04亿,另外手机上网人数已经达到1700万人。“而且对于网民人群,互联网已经取代电视成为第一媒体。
是继续在传统电视这个越来越贫瘠的“红海“进行惨烈的收视率竞争,无所不用其极?还是驶向收视蓝海?山东电视台台长助理高立民指出“我们现在的很多节目,已经在挑战道德底线的某些边缘徘徊,再继续往下走,真的很危险。“主持人们不仅将输掉他/她们的衣服,最终电视人还会输掉他们的钱包。
今天,电视的概念需要扩充,电视观众的概念也需要扩充。并不只是电视机才是电视,电脑也是电视,手机也是电视。并不只是退休在家的父母才是电视观众,忙碌之余中午抽空在电脑上点播《赢在中国》视频的白领也是电视观众。
对于电视台而言,尤其是其中新媒体的先驱们,收视的蓝海在新的媒介,在网络电视、在手机电视那里;在新的媒介服务形式,比如点播和下载。
所以电视台应该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将传统电视频道“落地“互联网,瞄准那1亿宽带用户,况且现在P2P网络电视平台运营商们是如此积极。我的一位朋友在一家著名民营传媒企业的互联网事业部,一次他告诉我P2P运营商正在疯狂整合内容,所以他把公司的内容打包成频道卖给了几家P2P运营商;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电视行业的电视“落地“规则或商业模式,即电视台的电视频道如果要在某地让观众看到,必须向拥有当地电视网络的网络公司(有线电视网或无线网)交纳落地费。也就是说网络电视频道卖钱“落地“,而传统电视频道需要付费落地。
其次当我们从跨媒体的高度看待电视观众和电视收视率时,收视蓝海还在传统的非黄金时段。通过网络电视/手机电视能够覆盖到观众的非家庭时间(比如上班的午休时间、路途时间等等),当我们有点播、有下载时,电视的时间围墙更是被彻底打破。这时候“全天候竞争“才真正开始。以前说“处处是黄金“,现在我们可以说“每时每刻是黄金“。
这时,新的收视率应该是传统电视、网络电视和手机电视的综合收视率,是直播、点播的综合收视率,需要新的测量和统计方法。而且节目的收视率统计分析应该分解收视的人群,需要知道是谁在收视,需要发现观众,不然单一的收视率仍将成为“万恶之源“。
总结一下:谁最先跨媒体经营、实现了“随时随地,随心所欲“的观众收视时,谁就驶入了收视蓝海。互联网时空等新媒体是电视新的黄金时空,那里“随时随地是黄金“。–郑治@传媒边缘
延伸阅读:


12 Responses to “从“万恶之源”驶向收视蓝海”
用多媒体综合收视率来评价一个电视栏目,这个思路非常好,但实施起来会受到各方利益的掣肘。对于电视台来说,收视率并不仅仅是一个成绩单上的数字,而是一个直接影响到广告投放的生死线,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它是万恶之源。另外,以目前中国电视行业的现状来看,网络视频只是他们业务的一个小出口,只是表明他们没有落伍于新媒体时代的一个指标,网站更多像黑板报,还没有作为资源有效整合起来。
By 李雪琴 on Mar 28, 2007
你说的,劣币驱逐良币,以及红海的形成原因,不光光是传播媒介电视本身特点决定的,也是收视率调查方式,也就是说数据统计方式和广告价值评估方式决定的
所以觉得方式不光是,媒介的更新
也在于统计方式的更新,比如,收视率调查能把用户群体也分辨出来,那么高质量的节目自然就会有广告,也就能生存了。比如读书时间的观众群体,也许确实小,但是可能都是高收入阶层,那么,汽车广告在这里就很合适
统计方式的更新可以带来市场的细分,我最近很看好央视10频道,这个频道除了个别节目不好以外,几乎所有节目质量都很高,很受一些高教育水平观众的青睐
By tinyfool on Mar 31, 2007
和tiny 辩论了会儿,发现实际上,是 20 vs 80原则在作怪,资源的短缺是必然的,长尾需要社会资源极大丰富,取向多元化,而正在进步的发展中国家必然是20% 占超常比例的倒金字塔,没有长尾,也就没有取向评估的长尾,一个富婆想要花巨资开办一个自己喜欢节目的电视台,而不是别人喜欢的,就代表一种长尾的实例,包括取向评估的长尾,在目前来看,互联网也好,电视台也罢,都有资源上的先天不足:
这要从低俗化亚文化圈说起,互联网的低俗化和分众传播的模式也同样存在亚文化圈现象,这部分受众的二次传播能力,意见领袖能力往往超过他们应该拥有的20 vs 80范畴,给很多研究者以错觉,最著名的一个悖论就是中国互联网低俗化人群比例相当高,高到离谱这个结论,甚至有人用SP的风靡一时来解释,为什么上网的都是看黄片订手机彩信的都是民工,或者说点击率超高的低速图片和内容能换来更多的“眼球”价值。
这种低俗化在互联网的表现形式和电视几乎截然相反,在电视,重要的原因是因为频道资源有限,如果发生小崔的良币被驱逐的情况,在资源容许情况下,比如几十个全国播放的独立cctv-1,小崔可以逃避到其他cctv-1嘛,迁移成本并不高,大家不要都挤在一个综合频道内抢用户眼球,这个道理就是门户不要做垂直
在互联网,情况相反,频道资源无穷大,你可以随意建立网站,而访客眼球有限,大家都在抢门户资源,这个道理变成了都不要做垂直,只要门户,然后在门户上增加无数的垂直,就算抢不到门户,也可以做流氓软件,抢他的桌面,实在不行还要抢他的手机面板…… 当然有时候“抢”就变成了“强”暴
无论长尾到什么地步,总会有人骂娘,总会有人想在80% 的人群内普及20% 的理念,总会有 20% 的商业评估来cut 80%的内容需求,也许有一个终极矛盾,那就是商业化和长尾的矛盾
By Justso on Mar 31, 2007
我觉得现在鼓吹互联网是收视蓝海还太早,中国监管太严格,随时广电一个文就能干掉你,所以文章号称的可以随意的建立自己 的频道,靠内容来吸引,回避电视台频道稀缺,必须被监测的矛盾,这是不现实的
文章很明确的表明了一个矛盾:电视频道的稀缺,而互联网却恰好矛盾相反,是眼球(内容)的稀缺,互联网频道(网站)反而不是稀缺的。我的评论即由此展开
By Justso on Mar 31, 2007
Justso总结的非常好:电视频道的稀缺,而互联网却恰好矛盾相反,是眼球(内容)的稀缺,互联网频道(网站)反而不是稀缺的。
这篇文章是向电视台鼓吹“收视蓝海”,首先把现有电视频道落地互联网。这也正是广电总局在大力提倡的。至于以后在网络上开设更多的频道、更多栏目的监管问题,广电自己体系内应该好商量:-)
By 郑治 on Mar 31, 2007
http://news.qq.com/a/20070802/001360.htm
这里有一片崔永元专访,对于商业电视台和公众电视台的区分,非常有意义,看完后我觉得茅塞顿开,的确,商业化污染了公众空间,一概而论的将公众推到商业节目面前不但是缺乏道德,而且应该是违法行为。
在政治这里上面留言的时候,还没有对这个问题进行完整的思考,今天看了崔永元这个访谈,一下子通透了!
By Justso on Aug 3, 2007
非常感谢!很有价值!
By Michael on Aug 3, 2007
http://blog.sina.com.cn/u/591993d001000d36
这是宁财神的博客文章,反应了一个商业节目制作人的思考。总结了一个模糊商业节目和公众节目评审态度,造成商业节目被戕害的的假想过程,对比来看,一个规则混乱的媒体世界,伤害是多方的。
对于电视,中国亟需分级和区分商业娱乐节目和公众教育节目。
但是继而,互联网怎么办?这似乎是一个更大的话题 — 比如,防沉迷系统是否在这个理念之内?我觉得判断结果是YES。
By Justso on Aug 5, 2007
比如,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是否在这个理念之内?我觉得判断结果是YES。
这似乎触及到了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政府是否应该介入互联网内容管制?
通过对崔永元的谈话的反复思考,我觉得这个答案依然是 YES。
By Justso on Aug 5,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