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取注意力的非人生活

三月 3, 2007 – 12:48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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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注意力经济之父” Michael H. Goldhaber(1997年发表《注意力购买者》Attention Shopper!最近在其Blog中又有一系列关于注意力的论述。其中有几句话很精辟地概括了所谓注意力经济的本质:

  • 为了获得注意力,必须表达或者做些事情,比如表演。
  • 越得到注意力,越有影响力。
  • 以前或现在越得到过注意力,将来越容易得到注意力。(注意力财富保存在注意力付出者的头脑中)
  • 像互联网这样的新的注意力技术使得注意力的获取更加直接。

沿着前篇”注意力的信息工程定义“的思路,我不禁想到人机系统甚至机器也能获得注意力及其影响力

  • 比如游戏中的虚拟人物,像游戏古墓丽影中的女主角劳拉很有一批Fans。(现在颇有一些电视栏目采用了虚拟主持人,小小的Flash功夫小子也曾红遍网络等,我不把他们算做人机系统,而作为人的作品。因为它们更像是动画,缺乏人工智能。)
  • 在人们脑海中,形成了关于虚拟人物的”注意力财富”。
  • 虚拟人物收获注意力的优势在于:创造者可以赋予它(他/她)们出尘的容貌、魔鬼般身材,而且它(他/她)们能做出人类无法完成的动作。
  • 虚拟人物如要用新的表现来获得更多注意力,要依靠背后的机构,要依靠幕后的操纵者、或者是脚本编写者编写新的脚本或程序。

这算不算新的注意力技术呢?呵呵,虚拟人物也加入了本来已经异常激烈的注意力争夺!

同时年轻的网络世代沉浸在网络游戏中,扮演角色;或是在QQ秀中,用各种虚拟道具装扮自己的虚拟人物形象;最近红极一时的第二人生(Second Life)更是吸引了众人和众多机构的注意力,大家纷纷登陆虚拟世界、开始演绎《黑客帝国》式的另类人生。

呵呵,人非人!非人的生活,非人的人生!

如果说我们现在浏览网页、写Blog可以看作应用技术工具、辅助传统”正常”生活和工作,是通过新的媒介手段博取真人的注意力的话,那么在上述”非人的生活”或”非人的人生”中,我们博取的是谁的注意力呢?又是谁在博取注意力呢?

写到这儿,我想起了爱搞搞恶搞Google、博取搜索引擎的注意力的事。她搞得异常成功,为此Google专门为”爱搞搞”提供相关搜索”爱搞搞seo” 。这个故事说的是:一个正常的女人,不过有点喜欢在网络上爱搞搞的女人,七搞八搞搞到了”非人”的注意力,然后搞到了其他正常人的注意力,比如郑治@传媒边缘

当她全身心投入、研究Google的SEO时,是怎样一种心态呢?至少从她”拟人化”的描述中,我们可以认为爱搞搞把Google搜索当做人了,可以认为她在有意识地博取Google搜索的注意力。

我们也可以想象一下:当Google的爬虫在网上各处发现了”爱搞搞”一词时,是不是代表着注意到了”爱搞搞”呢?而且当”爱搞搞”初步获得Google搜索的注意后,比如与keso一起在搜索结果中出现时,使用搜索的网民们开始注意到”爱搞搞”,并贡献点击,进而Google搜索判断”爱搞搞”值得进一步注意。这完全符合Goldhaber说的第三条:”爱搞搞”在搜索引擎积累了注意力财富。

现在已经是后半夜了,我这也正是博取注意力的非人生活。呵呵!下一步,我得琢磨琢磨:在这非人的世界里,如何用非人的手段,博取非人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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