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九月, 2005
星期五, 九月 30th, 2005
个人所得税听证会很小,它揭开的是一个公民社会面对权利的表态浪潮。
北京的个税听证会已经结束,传出的一个消息是:可能要定1600元,这就是说,1600元也许是早订好的谱儿了,听证只是走一个形式。即使这样,我还是想:决策者必须要有民本思想,藏富于民,不伤其骨血,才能求太平。
为什么2000元以下的标准是错误的呢?
1、个税对应的是公民社会,我们的个税还不是,它只是一个小税种,不用从税收的意义上给它上纲上线。我们的中间层是工薪阶层,不具备公民社会的基本特征,不动百姓骨血,段要跃地过这一群体。
2、个税是地方税,地税与国税在1994年改革后再没有调动,其历史任务已经完成,有修改的必要,如果任其下去,其结果是:地方政府竭泽而渔,挟百姓为人质与中央博弈,但其伤动的最大损失则是中央政府的政治信用,风险较高。
3、个税不能动市民群体的骨血,就像农业税不能伤天下农民的骨血一样。这两个阶层是中国社会独有的二元主体。其政治与经济上的平衡性是等值的,不可有偏重。过去几年,地方政府的农业税征收过很,严重透支中央政府的政治信用,个人所得税要动的阶层也一样,见第二条的表述。
4、个税起征点在2000元以下,将加速社会两极分化。目前的个税要控制的群体实际止一直游走于法网之外,庞大的现金交易是国家对于资金走向难以捕捉,反而最后下手的是工资账面明面、沉默的大多数这一人群。国家税务总局的官员也承认,实际上真正的高收者反而是个税片收的漏网之渔。
5、中国各地发展水平有差距,物价购买力有差距,在个税的选择上,不能静态地看一个数字:北京的1000元很难维持一个人的生活,但在西北的县级城市,这是当地一个职工每月的较高的薪水。如果只看一个数字,起征点低了,伤害的不是低收入地区,反而是大城市的百姓。多少年来,中国的城乡差距,使很多政策制定者(他们有的就是农村长起来的)有一种杨降所说的城里人一定是戴手表的那种心理,实际上,很多大城市尤其是东北,很多城市市民过着非常贫寒的生活。同为穷人,何分地域之歧视?何有城乡之歧视?
6、在一个工资阶层占市民多数的国家,居民收入这个数字有时是一个有意思的问题。个税如果静态地看一个收入指标,实必会掩盖数字后面的问题。在西方经济学的语境里,通货膨胀是一种最典型的国家剥削主义。
1987年时,国家曾把个税征收定成400元:当时中国的通货膨胀已经是两位数了,那些千家万户的沉默的人们攒下来的一点血汗钱实际上几个月间已经折水不少,但无论是市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谁有给过这种补偿?计划式的工资制度限制了工资阶层的价格敏感性,其工资变化往往慢于物价指数的变化,一俟经济冷热有变,个人就成为社会经济机器的吞并物和埋单者。就目前来说,如果石油定价机制一形成,输入型通货膨胀将会立即给中国经济带来三四个百分点的物价增长甚至更多,很多人的财富一转眼就涉水3-5%,而银行的利息只有区区1%多一点。所以个税的起征点不能忘记通货膨胀这一因素。在西方经济学家的社会关怀来看,通膨猛于虎,不是说难治理,而是对社会大众的生活质量造成很大的打击。美国经济近几十年来,一直是反通膨的一个经济控制史。这种民本关怀的经济治理思想,对于我们的个税起征点之调又何尝没有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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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九月 27th, 2005
1500元的标准开征个税,我认为,对普罗大众仍然是一种竭泽而渔式的税源开发。
今天的北京个税听证会已经结束,我不知道有几个听证发言人是想在那里为民代言呢还是想在电视镜头前做秀:他们是否明白,自己报出的数字对于一个个普通的中国家庭是一个什么样的意义。
本文暂不讨论其他细节,就想给大家一个问题:谁在推动个税征收的竭泽式渔捕?
是地方政府。“选择个税起征点,贵在藏富于民”一文中我已经用一小节提出到了这一问题。
目前,要求个税1500甚至更低的标准提出者最大的推动力来自于各地政府,所以,有的代表在发言时提出,给各地一个浮动的指标的提法,有明确的地方本位主义的色彩。
1994年的分税制后,地方政府对于个税这一税源的开发渴求几乎是“全球化的视野”,动不动就引用美国和日本的数字,甚至还有人引用瑞典与芬兰等北欧国家的例子,说明别人把这一关乎社会文明的大税种开发得多么深入,北欧都达到了60%。在很多地方政府体制内学者的申诉中,也常引述这一例证。
实际的问题是:如果我们照抄外国的纳税标准,就应该修改现行的工资制度和税收使用的透明化。而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我们是做不到这一点的。何况,由于我国的社会制度与西方的不同,我们现在的社会保障与公共福利的资金来源与个税关系不大,也不是区区这点个税所能解决的。
我们的个税不是西方经济语境中的——“个人所得税”,它对应的是公民社会、自由经济与政府财政的输血机的那个税收意义。我们的个税就是地方政府的一个小税种,它对应的是我们多少年来在计划制度下还没有动过大手术的工资制度、一个庞大的公家人阶层、一个仍然以过清淡日子为主体的一个社会结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个税的征收,1500元的起征点是一种不恰当的“吸血”。我说的这个“吸血”不是道德上的指责,而是经济学意义上的。为什么这样讲?
对于中国沉默的大多数群体,藏富于民的经济学含义是:农民免农业税、职工低收个税、中下群体免除义务制教育费用后,实际上是国家的一种反哺,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富人反哺究人。这种暗补的交易成本要比国家明补同样数目来得低。
但是从1994年两税制改革后,这一问题积习越来越深。
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财政主导权博奕中,90年代的朱镕基政府确实比较强硬,在当时给中央财政打下了一个比较厚实的底子,其效应现在越来越明显。在财政意义上讲,富中央,穷地方对于老百姓的价值更大。但对于地方政府本身来说,如果个税上有口子开,他们的手还是不会软的,如果在个税上不给开口子,就会在第三产业和其他方面把工作做足,也不是什么坏事。
我认为,过去十年的分税制有些地方需要修改一下了,中央与地方税收的收取总体结构不能失衡。“气候”问题解决后,才能谈具体的技术细节:比如起征点是2000还是2500,还是3000?
核心的一事实上不能动摇:宁可地方政府的岁收欠一点,也要藏富于民,培血养本,此是真正的民本之道,无论是民国年代还是全球化的今天,古老的原理同样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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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 九月 26th, 2005
今天,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听证会将在北京举行。
关注这一会议,是因为它既关乎国富,又关乎民富,“双富”协行自是两全其美,此次的听证会这样小心认真,其意义正在于此。
个税800元的起征点定了20多年了,当时,此标准是给外国来华人员的,多年不改,早已不适应形势了,因此,过去十年里,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对此有些调整,参差不齐。
这次,关于起征点声音最多的是1500元。从数字上说,这是否是一个合理的起点尚须研究,但从我国的税收制度与个税征收实际情况看,我认为,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能高就尽量高一点,避开工薪阶层的主体,奉守民本哲学,贵在藏富于民。
目前的个税征收藏富于民,是基于几点实际情况的考虑。
一、个税在中国不是大税种。因为我们有一个庞大的工薪阶层,虽然他们是中国社会的主体,但多年来严格的工资制度与消费环境的不对称错位,主体人群不称不上富裕。尤其在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里,2000元的职工工资维持的也只是一个节俭的家庭。因此,如果是1500元的起征点,不但不能平衡社会收入差距,反有竭泽而渔之嫌。
二、中国社会主体人群的分布有明显的体制内外之差。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大城市,确还一批体制外商务人群,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白领,从个税意义上说,这是个税最重要的承载群体,但这一群体目前正在发育中,数量并不大。在庞大的二三线城市里,靠“公家”的工资支付家庭生活的人仍然是主体,因此,个税起征点必须越过这一个群体。
三、在个税起征点的推动力量中,还有一种无形的制度力量。自十多年前的分税制改革以来,由于国税与地税的分征,个税成为地方政府的一个重要税种。个税是地方税,地方政府的积极性最高,起征点降低有利于地方政府涵养税源。实际上,听证会的博弈双方是地方政府与决策者,矛盾也正在此:起征点高了,可藏富于民,但地方政府的收益不高;如果定低了,地方政府的收益虽增加,万家灯火中老百姓的负担又重了。
因此,究这一问题的实质,第三点是最关键的。溯源的话,这是一个制度安排的问题。也就是本文一开始就提出的,为什么听证要从民本哲学的角度出发来看待这一问题。
终了一句话,个税在中国具有特殊性,不能纯粹拿国外的个税理论为这一次的起征点听证定调,对于我们的现状来说,民富才能国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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