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的房产论是一个开明的观点

三月 7, 2006 – 11:49 am |

经济学家林毅夫昨天建言:国家应该给公务员、医生、教师等群体以现金补贴,让他们购买商品房。昨天下午,此观点引起了舆论反响。
作为高层问策者,林毅夫的观点社会影响力大,尤其此次的观点堪称开明,对最近一段时期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讨论起到以正视听的作用。此前,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如果不大力建设经济适用房,就是对中低收入者的漠视,是一种不作为之举。
不过,问题要动态地看。
过去几年,在房价较低的时候,经济适用房的供给与需求比较合适,矛盾不明显。2003年前后,随着沿海房地产的高温不降,经济适用房在大城市几乎一房难求。
如何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难?林毅夫的观点的重要价值是,让市场看不见的手调控房价,消除双轨制房价下的“权力寻租”。这也是经济学家在制度上对中国住房难给出的解决之道。
经济适用房里面有大量的国家补贴,这一笔暗补使低价的经济适用房非常抢手,买房就得托人找关系,无形中提供了“权力寻租”的环境。如果将暗补变为明补,中低收入的国家公职人员就可以拿着这笔补贴去社会上购房,这时,他们与地产商就是一种平等的买卖关系;同时,他们还可以多添一点钱选择更合适的地段与户型。
平等的买卖关系有助于改变土地与房地产销售中扭曲的价格,凭着大量的中低档房需求,自然会发育出一个合理的中低档房市场。因此,让市场无形的手来调节房价,减少政府在其中的道德责任,堪称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之道。


  1. 5 Responses to “林毅夫的房产论是一个开明的观点”

  2. 现在的房价真是贵的离谱.而且还有越长越高的势头.不用说大城市,象我们那个小地方房价居然到了3000多.经济适用房在我们那里虽价格比商品房低很多,但也要靠走关系,抓阄才能分到.

    By 杰姆 on Mar 7, 2006

  3. 我认为还是治标不治本~
    暗补固然带来黑市~
    而明补肯定会进一步刺激房地产市场~造成价格的上涨~
    正如德鲁克说的~
    政府只有两个作用:造成工资的上涨;制造通货膨胀~

    By 大同人 on Mar 7, 2006

  4. 也就有此一说而已。
    观点的诉求为何?解决“权力寻租”(也就是腐败)?还是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二者似乎都沾边了,可是,并不实际解决多少问题。
    经济和利益体系及其循环的本质和关键始终没把握准,所以无论出多少点子,效果却始终寥寥。已经几年了,当既得利益者们也开始被迫将他们过去捂得紧紧的盖子一点点掀开,却还没看到经济学家们给出什么好的意见和措施,估计那是得等到一切成为既成事实以后,回头望,总结时,才会有真知灼见蹦出来吧。
    有位朋友在闲聊时说过一总结性的话:怕没点子,更怕点子多却没一个好点子。我们的大经济学家们呀,实在是离实际太远了,远得没了感觉。高收入,住大房,出入有车,调研有地方政府接待,这样的情况能有几个能得出贴近事实的结论和有建设性的观点?

    另外,有学问的人就是不一样,喜欢用专业名词,更喜欢自己创造个把出来。唉,人的虚荣心呀……

    By sagittar on Mar 7, 2006

  5. 这次,要反对林先生了。政府公务员获得住房的方式:1、建百万人口大城市;2、圈十倍于需要的土地进行政府搬迁,原政府地高价获利,新地低价从农民手中征得,多余部分高价出售。3、两次获利所得解决全部公务员二十二世纪标准的住房绰绰有余。剩下的钱花不完。
    就不劳林先生费心了。如果林先生的建议被采纳,可获得第三笔收入。

    By 不明白 on Mar 8, 2006

  6. 公务员、医生、教师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群体?在我看来,在国内大部分的经济发达地区,这个群体是一个中等偏上收入的群体,国家如果再给这些人以房屋补贴,无异于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收入。为什么不能把这部分钱用在社会福利,以提供最底层群体的生活保障?

    我觉得抑制房价是应该是由政府出面强制执行的事情,即使不制定限价,也应该控制地产商的利润。房子应该说是基本的生活保障,如果大部分人连房子都没有得住,还谈什么发展…

    By Leben on Mar 10,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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