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the ‘光传播时代’ Category

“艺术化生产”的背后是什么?(一)

星期三, 八月 22nd,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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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鹏刚刚从创意产业的大本营——英格兰学成归来,身上带着新鲜的英吉利海风,耳濡目染的是后披头士文化,最近,他把博客的话题聚焦在一个新词汇上——“艺术化生产”。这其实也是我一直很感兴趣的话题,所以我一直在密切地关注他新近的一系列博文。

英国的虚拟疆域生产油画在华南的工厂化生产,再到乔布斯以“i”打头的系列电子消费产品的问世,正鹏前后用五篇文章对“艺术化生产”的思考和描述展开了一个庞大的画卷,我感觉这幅画卷篇幅之大,足以让紧跟随在他身后的读者们甚至包括他自己迷失其中,今天下午碰到正鹏,说起这个话题,果然不出所料,他心中有太多的话想说,太多的感悟要表达,以至于下笔时几乎无法掌控运笔的方向。

我想这当然是好事,以我对正鹏的了解,我知道他是用笔思考的人,你要读他的文章(或者读他),不要只单独地读他某一篇,而是要看他的一系列文章,这样才能捋清他思想演变的轨迹,抓住背后的真义。

果然,到今天关于“艺术化生产”的第五篇博文发表时,我感觉正鹏似乎已经找到些这个话题的主脉络了。特别是当“功能性生产、欲望性生产和艺术化生产”的概念提出后,宛若一下子揭开了重重帷幕的一角。

在我以前的博文中,有一系列讲麦克卢汉的,其中有一篇叫《新寓言:庖丁解牛》,其中涉及到了一些艺术与生产的话题,但并没有太深入。其实,关于“艺术与生产”这个话题确实可以展开来好好谈一谈,但似乎首先要把几个不同问题分清楚,荤素一锅烩,恐怕不利于深入思考,在正鹏的系列文章里,我发现至少谈到以下几个子话题(大意如此):

1 艺术产业是众多产业中附加值最高的产业;

2 上个时代(如大工业时代)仅用于生产的工业遗迹,在下个时代(如今天的电子信息时代)往往在人们眼中具有艺术价值;

用自行车链条做成的艺术品碟子。

3 在流水线上批量生产的艺术品到底是廉价的艺术品,抑或仅仅是披着艺术外衣的工业品?

4 从功能性产品提升到艺术化产品,是苹果这样的生产商未来的成功之道吗?

5 全球化背景下,所谓“艺术化生产”对以“世界工厂”自居的中国意味着什么呢?反讽还是新机遇?

或者我们是否能总的来考虑一个大问题:

“功利的生产”与“审美的艺术”之间历史上曾经是什么关系,当今正在发生着什么变化?未来又将是如何走向呢?

也许从这个重重帷幕的一角开始,我们会逐渐揭开一个更大的谜底:

在文人都动辄言利的今天,“艺术”为什么能再次成为我们中心话题,这一切到底意味着什么?

2004年10月25日,英国艺术家Anthony Heywood在悉尼的Bondi海滩向世人展示了他的艺术作品–一个由家庭用品如电视机、暖气机、电风扇、鞋、水壶、抽屉、收音机等组装而成的大象模型。

这是个神秘而又好玩的话题,简直太酷了!所以我决定掺乎一把,这么好玩的事,哪能只让正鹏自己玩呢?
 

一个电视节目制作人是如何构想情境的——答郑治“情境思维”的追问

星期三, 七月 11th,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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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朋友里,郑治真算得上是一个异常勤奋的“好知分子”,在仲夏七月闷热难当的夜里,他可以笔耕到凌晨5点,而第二天早上9点多,又出现在单位附近的咖啡馆里,用令我眼花缭乱的各种网络阅读工具快速订阅和浏览着最新的信息和思想。

正如他屡次在自己的博客中提到的那样,这个技术出身的“媒介人”确实一直对我们这些“媒体人”的思维方式有着浓厚的兴趣,我又何尝不是和他一样每每心生遗憾呢?看着他灵活自如地把玩着各种互联网工具,我总是暗自羡慕不已。该死的文理分科教育过早的把我们赶上了不同的“阳关道”和“独木桥”,不然的话,我们将如郭德纲君所言:“流氓会武术,谁也挡不住!”

面对文理分科,一会有人说“学会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一会又有人说“学文的是劳心者治人,学理的是劳力者治于人”,在“向左走,向右走”中徘徊了几十年的知识分子,直到有一天突然发现,这个世界的科学知识不仅没有因为专业的区分而走向割裂,反而一切学科之间固有的界限开始变得模糊了——一切学科的一切知识都或早或晚地越来越明显地“直指人心”,世界在缩小为“地球村”之后,已经逐渐现出聚合为“地球心”之势,正如我曾说过的一句话:“未来不再是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而是有一个梦想,就会有一个世界”。

说远了,还是先交郑治兄的作业吧。

今天和郑治兄在咖啡馆里聊天时,我曾胡乱谈到一些做电视节目时常常用到的“手段”,比如开篇的设计一定要精彩抓人,信息的设置要简单化情节化故事化,悬念的营造可以充分调动起观众的情绪等等,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做呢?其实这全是被电视媒体自身的传播特点逼出来的办法。

当你把一张报纸拿在手里,面对一大块文章,你的眼珠可以很轻易地跳过某段某行来到自己最感兴趣的某段某行。而电视节目不行,你必须从看到这个节目的第一秒开始,按照线性播出的顺序,到最后一秒结束时看完。(有人说以后的VOD都有遥控器,可以控制快进和快退,但显然这样做效率会很低,此外你还可能在快进中丢失掉某些重要的信息,而眼珠从报纸文章上扫过只需不到一秒的时间,并且几乎不会丢掉任何可能引起你兴趣的关键词)。

正是因为媒体传播的这个特殊规律,电视节目必须要注重开篇,开头不精彩哪怕后面“倒吃甘蔗,越吃越甜”,观众也会走掉,遥控器的诞生更加剧了这个特征,今天的观众在挑选频道时早已变得越来越没耐心了。

中央台老副台长、中国纪录片届的泰斗级大师陈汉元老爷子有一次跟我说,他有次在广东作为评委之一参加某世界级纪录片的评审,按照国际上的规矩,所有参赛的片子从头开始放,放的过程中只要有一个评委说“不看了”,这个片子就算看完了。当时中央台送选的节目是《纪录片》(后改版为《见证》)栏目的《一个人和一座城市》系列之《张贤亮和凤凰城》,这个片子我看过,非常不错,但当时才播放了几分钟就有一个外国评委站起来说“不看了”,老爷子急了,他之前看过这个节目,知道越到后面就越好看,于是就建议大家再往下看一看,但订好的规矩不能变,评委会还是决定不再往下看了。这件事后来给汉元老师触动很大,几次和我们说起。其实人家外国评委就是按照电视播出的规律在审看节目,你开始时不吸引人,后面的节目再好看,电视观众也早都走了,评审时你看过节目的评委可以站起来解释“下面会更好看”,但在电视上播出时,谁能站出来提醒观众呢?

此外,电视节目传播的信息一定要简单化情节化故事化,这同样是电视传播特性决定的。电视节目的信息切忌“艰涩、枯燥、复杂”,如果是一本思想很有深度书,文字艰涩复杂一些应当问题不大,因为我哪里看不懂可以反复多看几遍,实在不行找个明白人问问,搞清楚了再接着往下读也行。但电视媒体的信息传播是稍纵即逝的,节目一开始播出,信息像小河的流水一样,“逝者如斯夫”。对于某一刻传播出来的信息,你当时能看明白就看明白了,当时看不明白也就过去了,因此,电视一定要把“枯燥的、艰涩的、难以理解的”信息,转化为“形象的、生动的、一看就懂的”内容,而其中“情节化和故事化”正是一种十分有效的方式。

如果你要给观众说明“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是多么有意义,千万别给观众搞什么“引经据典、逻辑推理和周密论证”,那是《光明日报》和《求是》杂志的工作,如果领导一定要求你完成这篇命题作文,那就给观众们讲个“动物园服装批发市场里的老赵和老钱”的故事吧,老赵是怎么诚信经营树立商誉买卖越来越红火的?老钱又是如何以次充好坑蒙拐骗最终自砸招牌的?最好再加点笑料和意外,轻轻松松地看完故事,道理也就讲明白了。

至于悬念的作用不需多说了吧,传统评书中屡试不爽的技巧,后来被美国“Discovery”玩的很溜,最近创造央视收视奇迹的科教片《走进(伪)科学》的制胜法宝。所谓“听书听扣子”,传统相声《听评书》中有这样一段:“话说南侠展昭展雄飞、北侠欧阳春、双侠丁兆兰丁兆蕙、大小五义众位英雄正在酒楼上吃酒,突然从楼下噔噔噔上来一个人,吓得众位英雄是乜呆呆发愣!要知来者是谁?叭!(一拍醒木)下回再讲!”溜溜憋了观众一天,第二天早早儿就来到戏园子等着说书人给“圆扣子”,谁知那个“吓得众位英雄是乜呆呆发愣”之人却是“跑堂的上菜”。

从某种角度来说,电视媒体其实延续的恰恰是人类最早的口头艺术,如果有什么不同的话,电视媒体的时空是可以重新“剪辑和拼接”的,它既可以延续真实世界的时空顺序,也可以创造“蒙太奇”的时空的演绎顺序。

最后给郑治兄透漏一点他最感兴趣的内幕——我们电视人是怎么在节目策划时构想情境的(我想“情境”这个词应当比“情景”更准确)。

比如说我们定下了一个选题(别管是自己找的还是领导派的),首先要把选题的内涵外延吃透,用我们的行话说就叫“做哪个点”,同样一个主题,不同的编导做也许会选中不同的“点”,这其实是最考验编导内功的环节,编导需要“从现象看本质,从特殊到一般”的抽象归纳能力。

“点”选对了,节目至少成功了一半,“点”选错了,一切努力都可能白费,辛辛苦苦搭起的大楼,很可能在最后一关领导审片时轰然坍塌。

“点”选好后,其次就是表现手段,这时,编导必须调动起所有的直接和间接的人生经验,充分利用自己的阅历、知识、想像等等,从一个概念的“点”衍生出各种可能的情节和细节,脑子里开始营造出各种可能的场景和故事,然后一一审视这些凭空捏造的东西哪些可能实现,哪些根本不可能实现,然后试着去落实。

对于想像的场景与构思的情节,经验丰富的电视人也许最终能落实到一半,但大多数时候我们在现场拍摄时还会幸运地得到一些“意外的惊喜”,这当然取决于你是否善于随时捕捉到有价值的东西,总之不到拍摄(有时候甚至是制作、播出)完全结束,你永远不知道这个片子最终将做成什么样,这既是电视最可怕的地方,也是电视最有魅力的地方。在这个阶段,编导必须从抽象思维转变到形象思维,特别需要“从一般到特殊”的铺陈演绎能力。

如果你认为经历过一次“从感性到理性再到感性的轮回”就能作出节目,那你就错了。前期采访拍摄结束后,我们仅仅是把做一桌好菜的原材料买回来了,怎么炒这桌子菜,又将是另一个“从感性到理性再到感性的轮回”。

此时编导必须梳理素材,从中提炼出有价值的内容和细节,按照上面提到的观众最容易接受的编辑模式组织这些素材,这再次需要你从纯感性的素材到理性的整理归纳,但最后制作的节目好不好看,有没有感染力,还得要编导时刻保持一颗十分感性的心,这样才能让自己的节目和观众产生共鸣。

这就是一个电视人做一个电视节目最基本的工作流程。其中在策划阶段根据节目要做的“点”构想“情境”,是一个编导必须具备的基本的职业素质,其实更难的是如何寻找和落实这个“情境”。就像郑治兄文章里谈到的产品经理,拍脑门想出一个“iphone”的点子已经不容易了,把这个点子最终变成实实在在的“iphone”放到我们手中就更不容易了,但这两个流程的工作在我们做电视的时候都是要由一个编导完成的。

我在做电视节目制片人对我的编导说过一句开玩笑的话:“什么是一个好的电视节目制作人?他必须既能做到极度的理性,又能做到极度的感性。所以一个好的电视节目制作人一定是人格分裂的!

相对这些能力来说,所谓“动感十足”的语言,所谓“绚丽夺目”的片花,其实都是雕虫小技了,实在不值一提,一方面熟能生巧,另一方面偶尔抖点小机灵罢了。

玛德林与小彭乐,寻找失踪儿童中的有效传播问题

星期二, 五月 29th,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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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一对英国夫妇带着三个孩子到葡萄牙度假,当天晚上他们4岁的女儿玛德林失踪。这件事不仅引起英葡两国政要的高度重视,还引起贝克汉姆等一干球星的爱心声援,小贝手举失踪女孩的照片出现在世界各大媒体上(包括我看到的《三联生活周刊》),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寻找这个可怜的小姑娘,悬赏已经升至260万英镑,但至今好像仍无音讯。

小贝的善心声援,为推动全世界媒体重视此事添火加柴。

这个消息让我猛然间又想起一个多月前,我在博客中转载的寻找小彭乐的事,这么长时间了,不知这个小男孩有消息了没有,反正我没有听到什么新进展,如果谁知道,告诉我一声,也省得我老是提着这颗心。

后来我知道,有不少朋友在我的博客上看到这个消息后,都在自己的博客转载了这个寻人启事,把这份爱心传递了下去,尽管我不是孩子的家人,但我在这里仍然向这些热心的朋友表达我的感激之情,虽然这种在博客间互相转载的方式很可能最终也没给人家帮上什么忙。

相隔不到两个月,中外两起儿童走失案件引起广泛关注。

前不久在和几个朋友聊天时又谈到了这件事,我们感到在寻找失踪儿童这件事上,显示网络博客力量的局限性,即使有更多有爱心的博主们参与转载这个爱心寻人启事,对寻找小彭乐很可能也是没有任何帮助的,这是为什么呢?

我觉得,首先,网络主流人群和有可能发现孩子的人群也许不大一致。举个例子说,上网的人如果大多数是“还在读书或已经参加工作的朝九晚五的年轻人”,那么有可能碰到小彭乐的则肯定是那些在街上扫活的出租车司机和一天两次上街买菜做饭的退休职工,他们没时间或者根本不会上网,况且,如果孩子被拐卖到一个相对偏远的小乡镇,那里上网的人就会更少,碰到孩子的可能性就更微乎其微了;

其次,除了极少数明星博客外,大多数博客平台的传播,都呈现出“圈子”的特征,在某一个圈子内,博客上发布的有价值的信息可能会以闪电般的速度在传播,比如某个IT企业老总又离职了,但要想让信息走出这个圈子却很难,除非这个信息能被大众媒介关注,进而面对绝大多数群众进行“广播”。

小彭乐这件事,最终没能引起大众强势媒体的关注,是这个爱心接力没能走出网络,得以改变事态发展的主要原因。

为什么即使彭乐的父母愿意出十万元寻找他们的孩子,仍然找不到能帮助他们的人呢?

其实,一切问题的根源还是在于没有有效的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有可能发现他们孩子的人,却看不到在博客中互相转载的这个寻人启事,而看到这个寻人启事的人,却一般没有机会发现他们的孩子。

如果有什么办法能把网络上和网络下连接起来,效果也许就会大大的不同。

比如大街上的年轻人都穿上一件价格低廉却印着走失孩子照片和信息的公益T恤衫,发现孩子的可能性会不会增加呢?又比如让重点搜寻地区的出租车司机每周都能领到公司发的印着走失孩子信息的公益纸巾包(就像现在一些房产广告做的那样),发现孩子的概率会不会更高一些呢?

当然,为了增加搜寻力度,也可以把家长的悬赏金额印上,对于出租车司机来说,在正常干活的同时,如果能帮着找到一个走失儿童,既行善积德,又能得笔赏金,何乐而不为呢?

总之,针对最有利用价值的人群进行适合他们的有效传播,这是成功传播行为的不二法门,无论你利用的渠道是先进的互联网,还是落后的小广告。

当然,这些工作需要一个组织机构来协调,人民公安很忙,恐怕没时间做,网络上的博主们不仅都很忙,还是一盘散沙,而靠爱心群众们自发做点事肯定也是没有效率的。所以我感觉,一个公益性的NGO及其网站也许很合适做这个工作,比如做个“寻人网”或“搜童网”。

首先应当承认,中国不乏有爱心、有公益心的人,还记得MSN那个跟咱们其实毫无关系的“I’M”绿帽子事件吗?还没搞明白啥事,咱们就有那么多人在追着做公益活动呢?为什么大家都这么积极呢?

一、 不需额外花钱,何乐而不为呢? 

二、做起来也就是举手之劳,一点也不麻烦,何乐而不为呢?

所以要想发动同胞们积极踊跃地参与公益事业,这两条很重要。

据说,我国每年约有20多万儿童失踪,目前仍然没有放弃寻找的案件超过60万件,不知数字可靠否,但基本说明这个“市场”还是很大的。如果有一个“搜童网”的公益网站,在搜集发布相关失踪儿童(老年人等其他弱势群体其实也一样)信息的基础上,同时在全国各地以简单的方式发展爱心会员,以比成本价稍高一点的价格向全国各地会员邮寄销售“爱心T恤”、“爱心纸巾”、“爱心一次性纸杯”,网上网下齐联动,效果肯定不错。这些反正都是要用的易耗品,在正常消费的同时又能做点慈善事业,谁会忍心拒绝呢?如果爱心消费品能成为年轻人追捧的时尚,那就更好了!

这篇文章如果对有志于此项事业的同胞有所帮助,真是善莫大焉!无论谁做起来,我都第一个参与!

Youtube带头自律,视频网站要“吃”传统电视节目内容,版权是绕不过去的坎

星期三, 四月 18th,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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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还和Michael讨论网络视频吃“电视”的问题,谈到现在视频网站“白吃”传统电视媒体内容,我说“随着版权意识的普及,历史可能不会永远重演”,结果今天中午,就听到了“Google部署过滤系统 版权内容上不了YouTube”的消息。

Google首席执行官施密特表示,名为Claim Your Content的这一系统能够自动地识别版权内容,以便删除这些内容。这又为我们把这个话题推向深入提供了一个新视角。

施密特:俺们的口号是——以行业自律为荣,以侵犯版权为耻!那个啥,当然不包括“输入法”啦,嘿嘿……

虽然YouTube一直是国内视频网站追随与模仿的原型,但说实话,YouTube的生存环境实在与国内有着天壤之别,不仅欧美的电视传统比我们要早几十年,而且作为一个英文网站,YouTube在视频来源上是可以辐射全世界的,也许它真的不缺有一定水准的原创视频,此外,欧美的版权立法和舆论压力也比国内要大得多,所以这件事将对国内视频网站的影响有多大,现在还不好说。

我的一个在主流官方电视台做栏目管理的朋友现在就正在和某国内著名网站谈视频合作的问题,据说原则是把栏目的节目放到网站上,谁也不给谁钱,一个想实现栏目更多影响力,一个白给的不要白不要,几乎和新浪与平面媒体过去合作的老模式没什么区别。我不想说“谁沦为给谁打工的”这种很刺激人的话,但事实就摆在那儿。

所以从大趋势来讲,天下将没有白吃的午餐,但从小环境来看,国有资产向来无人上心,已经并且将继续会从无数筛子眼里漏向民营和各种体制的企业手里,更何况是这种知识产权和无形资产了,身在体制内的当权者往往抱着一个急功近利的目的,至于合不合算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

以NBC和维亚康姆为代表的传统电视媒体版权方之所以不断给YouTube的老板google施加压力,甚至不惜采用法律手段,是因为他们都是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谁侵犯了我的权益我就跟谁干,当然也有BBC这样的例外,它不仅白给Youtube提供内容,甚至还受公共广播条例限制,除了新闻和环球频道可以有“有限广告”外,BBC频道甚至都不能有广告,这个合作本身也是在“公众要求提供宽频网路随选节目的考验下签订的”,但这样好吃的白食也太少了。

Youtube:“BBC”TV,TV中的活雷锋!  Yeah!

但国内电视媒体现在身份都还很模糊,事业单位企业管理,一会是社会公器,一会又是赢利机构,真是尴尬的很,在这种体制下,当权者争来争去的不是一点面子就是一点部门利益,反正都是些不值钱的小玩意,而真正值钱的东西却满大街扔,这就是今天的现实。

所以在一定时期,趁着他们还糊涂(或者为了某种不好明说的原因装糊涂),国内视频网站们还是有“白吃”的机会的,白吃一口算一口,但千万别以为今天吃饱了就永远不会挨饿,还是趁早做点长远的打算吧,因为YouTube有的优势咱们没有啊!

另外,我总觉得无论再怎么融合,以草根和业余作者的视频为主的自媒体网站和传统大众电视媒体在网络上的延伸(是不是叫IPTV啊?)依然还是两条不同的道路,就像博客和杂志的区别,相互会有内容的重叠,但功能、形态和存在的价值都完全不一样,施密特就说,Google不会取代广播或电视,Google的广告业务会使广播和电视获得更大的成功。

你们说呢?

郑治说,网络视频要“吃掉”电视,你认为呢?

星期二, 四月 17th,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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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治新博文《网络视频“吃掉”电视》,是给《国际先驱导报》写的约稿,论点的大方向我是没有异议的,但我觉得还有更深层次的问题可以探讨:

IPTV,IP乎?TV乎?谁吃谁的结果?

 第一个问题,关于网络视频“吃掉”电视的途径,是传统电视媒体内容被其他网络视频机构白白吃掉,还是电视媒体在原有的传统电视形态中首先延伸出属于自己的“网络视频”媒体,翻过头来再把自己的”传统电视内容”吃掉?

关于前一条路,新媒体白吃老媒体的事挺多,比如新浪白吃了这么多年传统平面媒体的新闻“奶”,电视台也白吃很多年国内外电影公司的故事片,但随着版权意识的普及,历史可能不会永远重演,靠“价值意识不对称”来欺负人,这是当年刚迈上新大陆的白人对美洲土著们干的勾当,现在犯傻的人越来越难找了。

另一条路能不能走通目前也不好说,我听说央视国际要尝试以整合CCTV视频资源来发展自己的视频网站了,新浪们的好日子可能快到头了,人家醒过神来,再骗人就难了。但我不知道央视国际这样的国有网站在发展时会不会遇到体制性观念性束缚,我总是不自觉地对国有体制下的革新效率产生莫名奇妙的怀疑。

 第二个问题,当前网络视频主体内容特征与作为大众传播媒介的电视视频内容有着明显的分野,网络视频更随意和新奇,而电视台的视频节目则更专业,关于这个问题,keso最近有篇文章说得很有道理,值得大家参考。我是电视人出身,所有和我合作过节目的圈外人都曾经对我惊叹“做电视的不容易”。相比写文字博客,制作视频节目的门槛在一定时期还是存在的,虽然技术让这个门槛越来越低。全民皆“博”易,全民皆“拍”也易,但全民皆“编”皆“导”,恐怕还真得假以时日。但并不排除原始视频本身的价值,现在很多视频网站上都能看到网民自拍的内容,只不过原始视频在传播上效率更低,只有主题真正有新闻价值的原始视频,大家才不会在乎它的拍摄技术,但这样的内容在自拍内容中注定只有极少数,更多的是女孩的搔首弄姿和男孩的搞怪,在新鲜劲过了之后,人们对这些毫无欣赏价值的“原始视频”恐怕比电视台粗制滥造的电视节目更容易心生厌恶。

 第三个问题,被网络“吃掉”的电视,还会以原来的生态形式存在吗?有人说会,就像纸质报纸不会消亡一样。也有人说不会,因为网络视频完全可以包容电视媒体的内容,并且让你更自主的选择更多样的内容,电视媒体也许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了,我的朋友们,对此你们怎么认为呢? 欢迎大家到巴别塔上来讨论这个有趣的话题。

你稀饭的Internet2.0是虾米模样?

星期二, 四月 17th,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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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闻欧美政府支持重新设计互联网架构,据说带头“擦黑板”(“clean slate”项目)的负责人Dipankar Raychaudhuri教授认为现在的互联网能一直工作到今天是个“奇迹”,因为它压根就不是为我们设计的。甚至作为互联网创始人之一的Vinton Cerf 也支持这个论调,他认为,“clean slate”项目是合理的,因为目前的互联网技术不会满足所有需求。

我得到这个消息后的第一刻就开始浮想联翩,昨天我们还在惊叹互联网改变了世界,今天专家就说它已经老了,难道38岁的互联网已经是68岁的心脏了?

无论如何,美国和欧盟都在支持一些“未来互联网设计”的项目,面儿上的原因据说是因为现在的互联网脱胎于固定终端和“内部网”,所以在支持移动性和安全问题上有着致命的不足,未来的第二代互联网除了这两个问题会有所改变外,还能够“轻易地接受未来的技术”。

我觉得前两个原因有点“瞎扯”,无线网络已经解决了移动性的问题,安全问题是人性的问题,不是技术问题, 我觉得怎样让互联网能更加“轻易地接受未来的技术” 倒是一个值得开发的空间。

比如我认为现在互联网只能延伸人的“视觉、听觉”,还做不到延伸人的“嗅觉、味觉和触觉”,我希望未来的互联网能“轻易地”延伸后几个感觉,这样我看大众点评网或者饭统网时,就能“虚拟的”尝一下某饭馆招牌菜的味道,在网上购买衣服时还可以用手感受一下它的料子。未来的“宽带”要是“宽”得可以传送一把太师椅那就更好了。

科幻片《少数派报告》中能传输立体拟真形象的无线网络

不知道以上这些“未来的技术”能不能被Internet2.0 “轻易地接受”。

也许打小接受了太多“阴谋论”的正统教育(奇怪的是在今天主流电视媒体上,把这些“阴谋论”掰开了揉碎了咀嚼后再喂给善良老百姓的节目为何依然如此“如日中天”),所以总想挖掘出表层信息背后潜藏的“阴谋”来。

这么仔细一琢磨,竟也惊出一身冷汗——不由得暗自庆幸:幸亏我不是上层建筑的顶梁柱!

果然,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啊!Internet1.0已经快让我们的上层建筑疯掉了,弄出这么多大毒瘤来污染社会空气,我们一手“搞废物”,一手搞立法,已经很不容易了,你那里又要推出 “能够轻易地接受未来的技术”的Internet2.0,岂不让我们为“还网络一个纯净的天空”作出的所有努力都付之东流了吗?

我这儿都已经跑岔气了,你们丫的坐着火箭还嫌慢,还让不让人和谐了!

幸亏凡事要推倒重来都没那么容易,据说Internet2.0要搞得像个样子怎么也得10到15年,等Internet1.0到了50~55岁的法定退休年龄,Internet2.0才能正式走向工作岗位,顶老子的班。到那时,也许我们现在担心的问题早已不成为问题了。

最后说句题外话,近来常和朋友谈到互联网的信息监管话题,听说“搞废物”还是很花银子的,我们的技术和设备是世界一流的,某些外国专家都要到我们这里学习先进的搞废物经验,这些银子要是花在我们自己的Internet2.0研究上,至少未来面对“敌对势力”在Internet2.0里挖的技术陷阱,我们不至于连眼睛都不眨地就往里跳。

要说有远见,我很佩服两个人,一个是麦克卢汉,已经说了很多就不再说了,另一个是邓小平,在处理有12个雇工的“傻子瓜子”年广久是不是资本家的问题上,小平同志采取了“放一放、看一看”的态度——“一个傻子能掀起多大的风浪?”从而避免和马克思“经典”论述正面“作对”,真是很有政治智慧。时过境迁,曾经要命的问题今天早已经不再是个问题了,其实当初小平同志早就看清方向了,只是有些话不能明说罢了。

今天的互联网又来挑战主流价值观的神经了,很多人就像当初要打倒年广久那样给看不惯的现象扣个帽子,然后就可以放心地用道德大棒猛打一气了,但对于有些今天看来有点敏感的情况,我们是不是也可以学学小平同志,先“放一放、看一看”再说呢?真的,就这点破事“能掀起多大风浪啊?” 

帅哥汤姆克鲁斯正在酷酷地使用《少数派》版“数据穴”互联网

对了,你稀饭的Internet2.0是虾米模样?到巴别塔上聊一聊吧,胡思乱想又不收费。

Information, sure ,我们的变革时代

星期四, 四月 12th,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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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information;确信,sure。

一切信仰,一切财富,一切权力,一切前世今生来世的因果背后,其实都事关information,事关sure。

亚当(阿丹)没有任何information,但他能叫出天地万物的名字,他是十分“sure”的,而且在乐园的他无忧无虑。偷尝禁果的味道,也许是人类在好奇心驱使下,捕捉到的第一个information,然而从此人类的人间游戏开始了。

凿石可为器,钻木可取火,结网可捕鱼,播种可收获,通过不断积累着information,文明得到最原始的驱动。

轮子出现了,我们的脚可以延伸了;刀叉出现了,我们的手可以延伸了;绘画出现了,我们的视觉可以延伸了;文字出现了,我们的语言可以延伸了;随着information越来越多,我们却感到一切都不再sure了,万物难把握,世事皆无常,于是我们开始分门别类,术业专攻,士农工商,各司其职,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权力、财富、名利、战争、毁灭、异化、迷惘、绝望……

最后我们愤怒地呐喊:“这一切都是为什么?”——有了越来越多的information,我们却越来越“not sure”。

“一个幽灵,共产主义的幽灵,在欧洲游荡。”——《共产党宣言》

 1848年,卡尔•马克思给看上去病入膏肓的人类社会开出了“共产主义”的药方,因为在他那个时代看来,由于人类社会极度分裂所造成的阶级矛盾完全是不可调和的,马克思的思想在政治经济学领域整整主宰了一个世纪,并且催生了几个早熟的怪胎,这恐怕是马克思自己做梦也想不到的。

作为一个机械化工业时代的思想导师,马克思在他的时代把解决社会矛盾的终极手段归结为“阶级斗争”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他的目光所及的所有“阶级社会”,阶级斗争确实都是广泛存在着的现象。

然而阶级斗争只是现象,是结果,不是原因。

其实,困扰1848年人们的矛盾,早在人类发明第一个工具的那一刻就埋下了种子。

随着一种工具的发明,人的某种功能也从人的身体上延伸了出来,在提高人体功能的效率的同时,这种工具也会对人产生一种反作用力。

鱼网作为人手的延伸,既催生了“渔夫”这一分工,也将渔人的命运拴在了渔船上。

这种反作用力一是表现为对人的行为的改造,比如用鱼网捕鱼肯定比用手捕得多,捕到的鱼除了自己吃以外还可以和别人换麦子和衣服,于是有人开始专门靠打渔为生,催生了“渔夫”这一分工;工具对人的反作用力第二是表现在心理上的,《庄子•天地篇》讲了一个故事:子贡看见一个老丈很吃力地用手抱着瓮打水灌溉,就问他为什么不用水车,老丈笑答:“有机械必有机事,有机事必有机心,……吾非不知,羞而不为也”。老丈的话很有哲理,用麦克卢汉的话说,人往往会成为自己所制造的机械或媒介(人体延伸)的“伺服系统”。

最终,工具产生分工,分工产生劳心者与劳力者,由此产生阶级,用马克思的语言是“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生产关系的变化”。

俗话说“治病要寻根”,“解铃还须系铃人”,既然生产力的发展是造成矛盾的根本原因,那么最终解决矛盾还要靠生产力的发展。“阶级斗争”不是一剂良药,而是饮鸩止渴。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就像在做一道数学题,解题思路虽然对了,但最后却写错了答案。

换句话说,马克思只看到了电影的上半部,就写了一篇影评,他不知道,在电影的下半部中,故事情节发生了峰回路转的变化。

我们不得不承认,马克思至今仍然称得上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家与研究学者,他在社会经济领域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至今仍然在深刻地影响着我们,他为人类思想作出的贡献是不可磨灭的。

马克思与恩格斯对人类命运的关注至今仍是我们的楷模。

可惜的是,站在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大门口的马克思,在有生之年只能看到发展到极致的机械化大工业生产给人类社会带的严重分裂,却无缘看到由机械化中脱胎而来的电气化,对严重割裂的人类社会进行重新整合的巨大力量。

“凡事被推向饱和,必然要发生沉淀。……任何有机体或结构中的一切有用资源被调动起来之后,就会发生模式逆转的现象”。                   ——麦克卢汉《理解媒介》

于是,当工业机械化走向极致时,对生产力的进一步追求催生了电气化,而电气化最终使人类社会千百万年来不断走向分裂的趋势突然发生了逆转——在电子媒介的力量下,从空间的“地球村”,到时间的“同步应激”,到信息的高速流动,一切都在表明,我们的这个时代开始从“外爆”转变为“内爆”了,我们的人类社会开始从分割重新走向整合。

这种变化对我们的世界观将产生什么影响呢?

我们将发现:从“没有任何information却十分sure”开始,人类社会经历了“information越来越多却越来越无法sure”的过程,再到“充分享有任何information而重新sure”结束。

随着information的变化,我们人类的世界观经历了一场“sure —— not sure —— sure”的螺旋式上升,这是我能想到的对人类社会历史的最简单描述,也是对我们人类文明进程的最简单描述。今天的“Sure”,既是我们人类的一种新层次的自信,又预示着我们对真理信仰的回归。

在这个伟大的变革时代,我有幸能清晰地听到人类从第二个阶段向第三个阶段迈进时的每一次心跳,这真是一种难以用语言描述的幸福。

 

关于“传者”话题给读者ff的回信

星期五, 三月 30th,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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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ff在看了文章《“传者”Zola暗查最牛“钉子户”——一次非职业新闻传播的实践》后给我发来了email,就“传者”话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原文如下:

吴老师,您好!
偶是你的blog的粉丝,您认为记者会变化为“传者”,但是我对于那种“传者”有种忧虑感,他们到底能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多少,如果有个人收受贿赂或者好处,混淆视听,怎么办,真相到底在哪里呢?所以我认为公共媒体,记者还是不能少。
比如这样子
http://www.southcn.com/nfsq/sqrdgz/200511070556.htm的网络事件,天涯等地骂开了花,但是真相呢,还是传统媒体来报道呀。您认为呢。

感谢ff和我分享自己的观点!希望ofblog能成为更多朋友交流的平台。

对于“记者会变化为传者”一说,并非我的本意,我的看法是记者永远是记者,它是一种职业,未来会不会消亡,现在很难说,也没有多少探讨价值,“传者”并非由记者演化而来,它是一种生活方式,任何人只要掌握传播技术和能力,在自愿的情况下,都可能在某时某刻某个新闻事件上成为一名“传者”。对于“传者”言论的责任,我曾在上文“再说两句”部分谈到一些。ff给的链接是著名的天涯报道“卖身救母”事件的反思,朋友们可以参考一读。我个人认为:对信息进行“理性”地把关,并不是作为普通人的“传者”必要的责任,在接受传者信息的时候,“把关人”角色已经退守到受众个人身上。

现把给ff的回信贴在下面,与大家共同探讨。

ff你好!

你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特别是一直在舆论的“正确导向”下成长起来的我们,缺乏独立思考和辨别能力是我们大家的一个通病,想想我们从小都是要被教育做乖孩子的,一上学,“老师说的”就成为金科玉律,对“报纸上写的”我们有天生的信服感,其实,只要一个人在中国的传统媒体中工作过几年,就知道“正确的导向”是怎么出来的了。

然而我认为,如果总“迷信”权威,包括舆论权威,正是我们心智不成熟的表现。

在一个任何人任何媒体或机构都要为自己言行负责的成熟社会,媒体传播什么,他会考虑到对自身品牌价值的影响,假新闻或“有偿新闻”会让他丧失公信力,损害媒体长远利益。个人也是如此,对所有信源你可以用自己的眼睛判断,同时也要为自己的抉择负责。

如果你能看到一些在美国播出的电视广告你就会知道,他们的电视广告极尽夸张之能事,按照中国广告管理条例都是播不出去的,比郭德纲代言的藏秘神油不知夸张多少倍,但美国消费者似乎没有为此怨声载道,因为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障这种言论自由的权利,你可以不信,但广告发布者没有责任。

说到未来的传者会不会收受贿赂做出不公正传播,我想这是有可能的,虽然从zola后续报道中看出他应当不在此列,但不排除未来这种可能性发生在别人身上,但只要有一次,传者的公信力就会丧失殆尽,甚至带来更大的人格上的损失。如果说一个媒体报道假新闻还可以道歉继续生存的话(如著名的纽约时报),那么作为自然人的传者,他如果因为收受贿赂做出不公正的报道,很可能会一次性用光他的所有信用储备,因为当你作为一个个体都有能力用自己的眼睛进行新闻监督的时候,你的身边又会有多少只眼睛盯着你呢?所以我想这背后将是一个新的生态平衡,担心也许是不必要的。

我认为在目前状态下,个体“传者”的出现对处在信息极度不对称状态下的公众是利大于弊的,特别是对某些有可能有暗箱操作的事件,各种信息源提供给你让你作出判断,总比把你蒙在鼓里要强,是不是?

欢迎继续到我的博客来做客,发表你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