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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德哥尔摩:用来遗忘时光的地方

星期三, 八月 1st, 2007

TARAS案:半是应景之作,尽现闷骚本性,见笑。

一个教训,30岁前别飞斯德哥尔摩,哦,对,我是说7月份。

那天,我距离28岁不到3个星期,我坐在北欧航空公司的空客里。这架硕大无比的飞机正往下俯冲,准备降落在斯德哥尔摩机场。阳光下一片片数不完的森林与湖泊,红顶的小房子隐约可见。这一切的一切,让我感到恐慌。在北京市区待太久,我都不记得什么叫绿色。

事实上,瑞典大半国土被森林覆盖,而剩下一小半又有数万个湖泊。84%的瑞典人口居住在只占国土面积1.3%的城市里。

不知为什么,我忽然想起村上春树写的《挪威的森林》。

坦白说,此前我对瑞典知之甚少,除了诺贝尔、汉学家高本汉、马悦然和探险家斯文赫定。尽管我做了3年国际时政新闻,但还没做过哪怕一次有关瑞典的报道。这也不能说是我的失职,毕竟这个地方上次爆发战役是在1814年。上苍真是不公平,竟然给了这个国家193年的和平。

飞机上的恐慌感延续到机场到斯德哥尔摩市区的路上。20分钟的火车历程,我重复地看到森林、湖泊、麦田和高尔夫球场。我开始有一种错觉,以为斯德哥尔摩应当是一个宁静的小镇甚至村庄,阡陌交通,鸡犬相闻,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但这感觉在我们下榻的北欧设计酒店嘎然而止。那家酒店像白色的纸叠出来的,有酒吧,像一滴牛奶一样的桌子。房间里是七色的灯光,打在床上。这个创意已经超越了我的认知范畴。我只知道这就是宜家家居背后著名的北欧简约风格。事实上,在随后几天我一直在想的问题是:究竟什么样的土壤会长出这种风格,它有点不太欧洲。

次日,我们去了市政大厅,从诺贝尔去世后,每年诺贝尔奖都在这里颁布。里面有别致的壁画,据说是瑞典一个王子画的。

市政大厅旁是一个渡口,停着一艘叫维多利亚的渡轮。几个黑人青年凑在一起喝啤酒。灯柱上贴着演唱会的小广告。看看表,已经是当地时间玩930,但阳光依然明媚。北欧的好处就是实实在在的不夜城,下了班,还可以去晒几个小时的日光浴。

那几天,我从这个岛到那个岛,据说斯德哥尔摩有2.4万个岛屿,这个归国王,那个归皇后,大概每个贵族都能分到自己的岛。可是,不论走在哪里,我似乎都没离开梅拉伦湖畔。这就够了,说心里话,除了诺贝尔故居,瑞典没什么文明古迹勾起我的兴致。这里迷人的还是自然风光。

毕竟,日耳曼人南下以后,斯堪地纳维亚半岛都不是欧洲史的中心,但又在文明圈的范围内。于是罗马、荷兰、英国、法国、德国,一个个欧洲大国兴起。而文明变革卷起的风暴经过波罗地海,已经成为和风细雨了。

庆幸地是瑞典人接受这一切,很长一段时期,瑞典先进文明追随者,而这一地位给了他们开放的心态、对新知的迫切渴望,又使瑞典免去了成为领先者所必付的代价。市政大厅的传家宝——一幅挂毯是百年前从法国进口的。皇后岛王宫外的花园是法式的,有树丛迷宫,喷泉,和拉奥孔的雕像。而旁边,一只半人高的大天鹅不辞辛苦地守护它的英式花园,它不单赶跑那群找食吃的野鸭,还想要袭击我们这群“人类”。其实,旧城的楼房和德国一模一样,漆的颜色到楼的结构,都差不多。最让我诧异地是,在一个教堂我们偶遇一场当地人的婚礼,婚礼上第一首序曲是流行音乐,一男一女用英语演唱的“如果我没能拥有你”。(If I ain’t got you

几天里最让人惬意的,就是坐在梅拉伦湖畔一个咖啡馆外那半小时,河对岸保存了19世纪欧洲式的建筑群,这在经过两次大战的欧洲已经不多见。湖面上有渡轮,游艇和帆船。拍张照片,很多人会以为是在莱茵河。一只小麻雀嗖一下从我脸颊旁掠过,然后落在我的脚下。它在吃面包渣。我知道,两个世纪的和平让它不懂什么叫伤害和恐惧。活在瑞典,是它的造化。

导游带我们看长袜子皮皮的童话乐园,看过去有个国王悄悄给王后建的中国楼。可是我印象最深的,却是我们浮光掠影经过的几个设计商店。几乎无一例外,设计商店的创始人都是在欧洲文明中心留学回来的。瑞典人长于设计,世界闻名,我认为,瑞典人的设计天赋跟他们的政治与自然环境有很大关系。有和平,不需要拯救世界,不需要豪门恩怨。人才得以倾其精力关注个人的爱好,在生活细节上追求精益求精。瑞典人在房子,餐具,烛台上花的精力远远高于选议员的精力。我想这是他们对生活的选择,也是他们设计得以风行世界的理由。

事实上,即使参观瑞典的公司,都能发现那种生活方式无所不在。与北京的写字楼相比,说北欧航空公司总部是一个童话世界也不为过。有瀑布,有小溪,有喝咖啡的阳台,整栋大楼从里到外,都是透明的。我们问国际部的总裁,Lars Åke Lindgren,为什么楼里没什么人,他坦然地说,都休假去了。他的办公室外有一只毛和石头弄成的后现代绵羊雕像。想不到吧,超值经济舱的概念就是他们设计的,然后其他大公司开始抄袭。也许北欧航空公司不能算超级大的企业,但在关注细节的层面,瑞典人有天然优势。

那几天,我总是想到梅拉伦湖畔盖一座简约风格的别墅,门口停一艘小游艇,再养点羊啊,鸭子什么的,从此春暖花开。什么新闻理想,什么民主自由,我全都不想,就当自己是一只麻雀,就这么过一辈子,多好。

回北京有将近一个月,实在是打不起精神继续为这份不挣钱的工作奋斗,天晓得,这种状态什么时候才能恢复。所以,我劝你不要直接从北京飞到斯德哥尔摩,除非你够苍老,有退休的资本和念头。

打倒司马迁

星期三, 八月 1st, 2007

司马迁是我的偶像。我当初因为做不成历史学家,退而求其次,才选了做新闻记者。当时觉得这样也许更好,行千里路,写万卷书,更像司马迁或以司马迁为代表的我国古代优秀的史记者。

可是现在,我想打倒他。原因很简单,因为他是太史公,他们全家都是太史公。据司马迁在太史公自序里说,想当初,他爹司马谈死的时候说,余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着矣。且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此孝之大者。

翻译过来就是,司马谈告诉司马迁,(儿呀,我有个梦想,就是写史记,可是我要死了。)我死了,你一定接我的班,接我的班,不能忘了爹的著作。而且,什么叫孝顺,先伺候你爹,然后听领导的话,最后才能成就自己。才能出几千年的大名,让我们做父母的爽,这才叫最NB的孝道。

简言之,临终遗言是:当官、写书、听话、出名。

我以前没追究过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司马迁有能力写史记?其实他爹的遗言已经讲清楚了。因为司马迁是官,太史。必须明确的一点是,从太史公往后,二十五史,都是官史。其他体裁的,资治通鉴,也是官史。只有当史官,才能在那个出差成本巨高的年代东奔西跑,可以调用大量竹简,那时候蔡伦还没生出来呢,书写也是巨大的开销。而且,他还能查到那么多的国家档案。

官史最大的问题就是必须讲“孝道”,必须“中于事君”。

领导花钱为史官买单,除了崇尚文化,还得维系自己政权合法性地位。这在全世界都一样,不理解的,参见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如果史官揭发领导其实是一流氓出身,没有做核心的合法性。那他是找死。实在要写刘邦,也得让他斩白蛇先。

有人说,那董狐直笔怎么说。那是春秋战国,是丧家犬孔老二也可以修订春秋的年代。不是秦始皇统一建立的中央集权国家。

把这个想明白,我多少就不想崇拜司马迁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貌似司马老在纵论天下,替全国人民的上下五千年操碎了心,可是谁给了他这个权力?

千百年来谁著史,司马老师活得痛快,活得潇洒,活得豪迈,可这个权力是中央集权制度给他的。他先天是政府里的一个零件,并因此掌握资源和话语权。没有这些,他爽不起来。

 

而这些,并不是一个现代的公民社会所需要的历史记录者或者新闻记者。因为公民社会的记录者是为公民服务,是独立于政府的。有司马迁情结的人,往往都喜欢《纽约时报》或者《华盛顿邮报》这种美国大报,也期望在中国弄这么几份全国性的大报。可是,回归美国历史,人家的大报身份并不是白宫授予的,而是经过几百年的行业竞争,美国近代史过程中,市场逐渐认可淘汰出来的东西。即使是大报了,人家也还是以城市报作为报名。

而没有经历这样的历程,直接就办一份所谓全国性大报,去追求司马迁的眼界与胸怀,恐怕并不是顺应时代的事情。

人民的事情交给人民,不用史官操心。江湖自有豪侠在,春秋何必史官明,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