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关键词及逻辑

八月 9, 2008 – 10:39 pm |

1)集体: 我们,中国、中华民族、公、社会主义

每个个体的价值和权益体现在集体中,国家不是以人为本,而是以人民群众为本。什么是人民群众,不是每一个个体,不是公民,而是大家伙,是一个假象的“公”,是“天下”

2)和谐:自由主义给予每个人基本权益和责任,在此基础上彼此进行交流、博弈。和谐意味着妥协,意味着彼此为了一个假想的,共同的,公共的利益而放弃博弈,放弃为自己争权利。经济学说理性人的经济活动达成利益最大化,每个人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则可以实现共同利益最大化,当然,极端一点的自由主义肯定连这个共同利益都要否定。

和谐反之,和谐意味着存在一个优先的共同利益,共同利益最大化,则个人利益最大化。

和谐社区、和谐村庄、和谐乡镇、和谐城市……和谐社会

3)东方传统

几千年的集权传统、文化、历史记忆、第三世界的崛起。

4)全球化时代

没有冷战、没有你死我忘的敌人,没有像几十年前能够让社会恐惧,提供调动资源合法性的意识形态或事件。

认为存在金融、经济、技术上的国际竞争,是可以亡国的威胁。

综上所述,奥运可以达到的目标:提供一个“集体”项目。提供与国际社会沟通的机会,并通过国际社会的反应确立和谐党的集权执政合法性。

潜在的问题:

1)集权机制在面临重大政治、经济、社会危机时的能力。由于目前没有大危机的爆发,暂时看不到集权的弊病,大家都能得过且过,而且感觉良好。我党会把这个环境因素带来的进步算作和谐主张执政的成功,既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而这也许是一种幼稚。

2)所谓的没有独立议事机构的民主。我党的民主法制思想是,民众成为中组部的眼线。所谓民众支持的官员,给予政治前途,否则不给。

这种政治是否能存在一种新的,不需要三权分立的,稳固的行政管理体系,鬼才晓得。

我党的变化

1)2006年10月通过建设和谐社会,我党转身从革命党变为和谐党。

志愿者会成为和谐党的支持者,认为志愿者有助于公民社会的形成,应该是天真的幻觉。

共识,志愿者认同存在公共利益先于个体利益。认为通过为他人奉献,可以实现自己的价值。

志愿者带来的问题是:党外公民所有的民间资源得以调动,成为社会干预力量。

这个问题如何解决:

1)通过团委、中央文明办等已有掌控意识形态的组织机构发展拉拢志愿者。

2)通过新的洗脑机器——中央文明办,推广集体主义,社会道德、奉献、认同公共利益优先、集体优先的价值观。

最主要的弹药:

1)几千年中华文明的“辉煌”历史记忆。

2)第三世界现代化过程带来的民族主义、现代化转型,失去位置感,失去自我认知的恐惧。

3)寻找在21世纪全球文明中的位置,把民族捆绑在一起。

4)3者的合谋是大国崛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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