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97次列车102位被困乘客推举三位北京律师紧急求援
一月 30, 2008 – 11:19 pm |2008年元月29日14时35分,满载乘客从北京西开往广州东的T97次列车已经被困京广线长达74个多小时,它也许正在创造我国快速铁路运输时代历
史上的一项晚点纪录!创造乘客空腹旅行和寒冷旅行的纪录!
此时,列车已经停电、停水、断粮近十个小时!两个小时以前已经缓慢来到本站衡阳站,至今还未得到任何补给和支援。车窗外冰冻三尺,车窗内温度计显示的温
度为8度!列车上的乘客们饥寒交迫!
2人、10人、30人……,列车长和乘警长值班所在的11号车厢,也是餐车车厢逐渐聚集起了乘客。他们其中已经有部分人十多小时没有进食和饮水了!他们
在向乘务人员求援求救,请求打开车门以便走下站台购买一些充饥的食品,或者请求铁路部门帮助协调调配一些食物安抚碌碌饥肠。
"车门是不能打开的,这是纪律""调配食品的问题,我们也刚刚联系了!"一位边抽香烟边回答乘客的乘警,语音并不很清晰。
"两个小时前就停在了衡阳站,难道不应该早点联系解决一些食品吗?""你们一些乘务人员为什么可以自己开门下车买盒饭,而我们乘客下车就是违反’纪
律’?"乘客们怨声连连。
"现在是14时40分,我接受委托代表已经签名的本次列车102名乘客,现正式向你们发出请求:如果在15时40分还不能解决我们急需的食品问题,我们
将采取一切可能的自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扎破车窗玻璃,走下站台购买食品充饥!"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的李劲松律师依就那副惯常的温和,而又绝对坚定的语
气和意志。
"你们扎破车窗,那肯定违法!我们将果断采取措施"乘警的意志也同样坚定,不同的是语气没有李劲松律师那么温和。
"我们扎车窗出去买饭吃,是违法的!你们关闭车窗,又不提供食品,让我们忍饿就不违法?"一旁的江天勇律师今天的话并不多,可能也是没有吃饭精力不支的
原因吧。
"你不许拍我,拍别人可以!"乘警发现了有人在拍摄车厢乘客"请求吃饭"的场面。
"怎么不能拍?客观真实的记录我们的遭遇和请求,也记录你们履行公务执行乘务的实际行动,是合理的公民监督,完全合法!"乘客黎雄兵拔刀相助。
离李劲松律师的吃饭"最后通牒"时限还差40多分钟,将近15点。秉承李律师一贯的雷厉风行作风,已将《T97次被困乘客紧急请求解决食品和饮用水》的
求援信通过乘警长转交到了高君福列车长手中。
列车广播已经听不到可能终达目的地的具体消息,"一切皆有可能"!以实际达到为准。
稍显宽慰的是列车上那些年轻貌美貌的车厢值班乘务员,她们的勤劳、微笑、友善和我们一起抗拒饥饿和寒冷,也帮助消解了乘客们对管理者、管理层的愤怒和
抱怨。
希望我们能够战胜饥饿、战胜寒冷,也战胜迟钝、低效和冷漠!愿我们得以平安、早日终到广州!
(黎雄兵,2008年元月29日15时成稿于T97次9车厢27号铺。电话:13701221801)
附件中的图片及照片等文件电脑文字整理,供参照:
1、《T97次被困乘客紧急请求解决食品和饮用水》
铁道部、广铁集团:
T97次列车乘务组:
我们是2008年元月26日北京西至广州东的T97次列车乘客,已经在列车上被困74个多小时!
几天来,不能及时、足量进餐,车上已断电停水!
现在是元月29日14时35分,午餐仍未着落,饥寒交迫!可是,你们关闭车门阻止乘客去站台购买食物,也拒不采取措施组织食品供应!
你们的行为构成严重失职、违规、违法!严重侵犯和威胁到了我们广大乘客的基本人权!
为此,我们特紧急要求你们立即采取措施解决乘客的食品、饮用水问题,并密切协调沿路地方政府和系统内单位 ,切实保障余下旅程的食品供应!
李劲松、黎雄兵、江天勇等T97次102位乘客
2008年元月29日14时40分
附件2:《投诉及诉讼代表人推举书》
代表人:李劲松,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代表人:黎雄兵,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表人:江天勇,北京市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人系2008年元月26日北京西至广州东的T97次列车乘客,现同意推举上述三位代表人,李劲松、黎雄兵、江天勇三乘客作为投诉及诉讼代表,代本人
全权处理本次列车晚点运行客运事故的相关投诉及诉讼事宜:
1、乘客知情权;
2、吃饭、喝水、防冻、医疗等基本人权;
3、乘客索赔权;
4、批评、建议、投诉、控告权;
5、其他相关法定权利。
代表人的诉讼授权为特别代理,包括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上诉,申请强制执行以及将上述权利依法委托代理人等。
乘客签名:(张孟江9车30号、张莉莉9车11号、刘福建9车31号、Wenge Hu(加拿大)6车5号、陈星隆(台湾)7车8号等102位中外乘客
亲笔签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