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之许:记一次快乐的旅游

七月 26, 2006 – 7:37 am |

TARAS案:术业有分工,《疯狂的石头》告诉我们,作贼也要细化,要有专业性。我选择了做国际新闻,我的假想敌是《环球时报》以及其若干追随者。我追求的是传播现代社会的基本理念,站在这个立场上去面对国际关系的各个层面,站在一个全球化时代一个现代公民身份的立场去看世界。不过,这并不等于我不关注国内的事情。

 

  对一个盲人的超期羁押,不准保释,以及莫须有的起诉罪名,连同接二连三地发生阻扰律师取证、扣留其家人等践踏法制的行为,使得我决定和几个朋友一起赶往沂南县法院旁听开庭审理,没想到,这却成为我有生以来最快乐的一次旅游。

 

快乐理由一:原来没有黑社会

 
  
直到自己亲身经历之前,对于当出手骚扰律师和志愿者的众多当地“暴徒”的身份究竟是什么,究竟是官方买通的黑社会还是官方的“自己人”,其实心中一直没有确切的答案。这些年来,地方政权的黑社会倾向一直被广为关注,也确实发生过政府官员借黑社会之手实现个人目的的案件,但是,具体到陈·光·诚案件,由于其影响早已经超越了当地,受到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在这个情况下,地方当局如果有意识地利用现成的黑社会势力,必须得到上级的默许,而这在我看来是很难成立的,因为这将开创地方一级政权为政治目的利用黑社会势力的先例,其性质之恶劣,难以言表。

 

   所幸,我的这个疑问在沂·南法院门口得到了回答。冲我们而来的数十名大汉个个面无表情,不苟言笑,且毫无地痞流氓之匪气,更多的却是成竹在胸,有峙无恐的
“大气”,在冲突中分工明确,盯人准确,尤其令我难忘的是,当我死命抱住同伴,试图保护摄像机的时候,一个黄衫汉子从后一个锁喉,动作干净利落,直接将我放翻在地,显示了很强的专业素质,而在另一场冲突中,一个汉字用手死死掐住我的上臂,即令我动弹不得,所留下的指痕,居然经日不退,可见其功力多么深厚。后经旁边百姓指认,据称,这些人就是当地刑警,正与我的观感和判断相吻合,原来,当地政府毕竟没有胆量在众目睽睽之下和黑社会联手,而是自己假扮成了黑社会。

 

前几个月,针对当前的维权态势,我写了一篇叫做《更脏,但并不更坏》的文章,认为:

 

        与包括高律师在内的许多人的看法不一样,我倒不认为官方目前对于异议人士的打压手段和力度超过了以往的时代,甚至到了所谓“彻底流氓化”的程度,恰恰相反的是,我倒认为官方目前对异议人士的打压手段和力度前所未有的宽松,所谓“彻底流氓化”不过是掩饰其日渐无力而刻意摆出的姿态而已。在并不久远的过去,政治异议的代价是被剥夺生命生在更为接近的过去,政治异议的代价是长时间的剥夺自由,而且都是公权力的公开使用和展示,如今所谓的限制和殴打,看上去很肮脏很流氓,但是,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这表明的是官方已经怯于公开地频繁动用其依旧在握的公权力,而代之于遮遮掩掩地限制,这样的一种转变,只能称之为进步而不是堕落,只能称之为退让而不是欺人太甚。尽管从当事人的心理来看,这很让人难以接受,但从长时段的角度来看,中国社会要从肆无忌惮地动用公权力压制政治异议,过度到公权力中立于政治异议,可能难免要经历一个公权力偷偷摸摸地介入到对政治异议的管制的阶段,这样一个阶段,与以往赤裸裸地动用公权力相比,很不审美;而与期望中的不再有政治迫害相比,也很让人难以接受,但对于以民主自由为追求的人士来说,却不能不认识到,这是一个应当欢迎的变化。

这一次,我算是亲身体验到了啥叫“遮遮掩掩”,又啥叫“偷偷摸摸”,于是,快乐理由之一就是,用自己的亲身经历验证了自己的判断,确实没有啥黑社会,只有权力“遮遮掩掩”,“偷偷摸摸”伪装而成的所谓黑社会;也确实是不再“肆无忌惮地动用公权力压制政治异议”了。

 

快乐理由二:原来没有暴徒
 

   在离京出发之前,心里颇有些忐忑,脑海里不时闪动着这样的场景:来到一个人生地不熟的村口,突然涌上来一群面目狰狞之徒,一言不发即行动手,确实是一件颇让人觉得恐怖的事情。但是,就在东师·古村·村口,走近那一群人的瞬间,我突然发现,尽管有几个年轻人眼中有兴奋,有躁动,但更多的人更像是在完成一项任务,口中发出的声音,手上施加的动作,都更像是牵线木偶的举动,而不像是无理性的狂躁冲动。

 
  
一个搞笑的场景在这个情况下发生也就不奇怪了:就在一伙人合力把车掀起来的时候,我们的一个同伴开玩笑地说:“是不是真要掀啊,要不要请示一下你们的领导?”就像是听到了他的话一样,几秒钟之内,一个站在旁边的人说了:“别掀了。”于是,刚才还一同发喊要掀车的人,听话地把车又放回了原处。我注意到,光着身子站在当地的所有同伴,都有点忍不住好笑起来。
原来,所谓的“暴徒”,不过是地方当局所用来制造恐惧的工具,我们后来也得知,这群人当中,有县公安局的工会主席,也有当地的治保干部,比起上午的正规军来,这帮人训练不足,所以也有将邓永亮扯翻在地拳打脚踢之举,但总的来说,他们和上午的人一样,都是权力用来阻扰我们形使法定权利的工具,都是“遮遮掩掩地限制”的形式之一罢了。在我看来,不过是是一种赝品,很难给人以真正的恐惧,在这个夏日午后的阳光下,尽管我被这些所谓的“暴徒”追着打着,撕扯着我的衣服,推拉着我的身体,可我的内心其实没有丝毫的恐惧,而只想着如何把被撕烂的衣服藏起来作为证物——而我也确实成功地把它藏了起来,作为我这一次快乐旅游的最好纪念品。

 

快乐理由三:原来真不更坏

 
  
穿着印有陈·光·诚头像和“盲人、陈·光·诚、自由”字样的文化衫前往法院申请旁听,在我看来没有任何逾越的地方,尽管我也知道,这样的举动在试图严办陈·光·诚的官权眼里,是一种再明白不过的挑战,但是,最终却只能假手伪装成“村民”的几十双手,在一阵骚动中不由分说地撕扯掉它,却不得不容忍我们穿着它自由地行进在这一片土地上,却不得不容忍我们穿着它进出派出所,也不得不容忍我们穿着它自由地来——虽然自由地去,却是光着膀子了:-)这表明,我们已经成功地将使用文化衫表达异议和异地声援,提升到了被允许的底线之上了。同样,在《更脏,但并不更坏》一文中,我曾经写道:“在这些底线之上的行为,尽管依旧不被允许,但官方已经不得不迫于形势,而作实际的退让,可以预期的是,由于这些行为长期不受到实际的追究,官方也很难在以后再加以追究或重新加以严管,也就是说,我们已经可以将这些底线之上的自由,看作是我们已经获得的成果!”

 
  
就在我们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站在县法院门口合影的时候,我又看见了隔着一条街依旧打量着我们的那群人,我不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但我确信,我应该可以明白他们背后的权力在想什么。由于中国社会的日益开放和多元,权力本身早已经明白,那种全面直接地控制社会生活的手段已经并将彻底地失效,这也就是所谓法制社会之所以不得不被提出和推行的根本原因,但是,权力也更加明白,只要这个社会必须依据规则而统治,那么,制定规则的规则也就是民主规则的涌现,也同样不得不被提出。于是,权力所想要的,不过是继续垄断制定规则的权力,甚至为此不惜牺牲依据规则而统治这一本来有利于其自身的举措,从而在当下,表现为一种自相矛盾甚至神经分裂的执政行为。可是,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只要中国社会的开放和多元进程没有倒退逆转,只要统治者尚没有失去最后的理智,我相信,依据规则而统治将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并必然在此基础上迎来民主规则的奠定。

 
  
可以佐证我的判断的是,虽然是姗姗来迟,110还是出警了,也接受了我的报案。我几乎可以肯定,为我做笔录的人和抢去摄象机的人本身就认识,因为他甚至都忘记了向我询问抢劫嫌疑犯的特征就准备让我签字,还是在被提醒后才例行公事地询问了一番。试想一下这是一个多么让人忍不住想笑的场景啊:询问的人不仅已经知道真实的情况是什么,而且也知道被询问人知道真实的情况是什么,而被询问人也知道询问人知道自己的想法是什么,但两个人却依旧要在哪里履行报案和笔录的游戏!而这一切的背后,仅仅是因为双方都还共同接受了一个必须接受的规则,所以才合力演出了这么一场看上去非常滑稽的游戏。在《更脏,但并不更坏》一文中,我也说过:“一个让人悲哀但或许是不得不然的现实就是,我们确实只能一步一步地争取我们的自由与权利,而且我们还不得不与统治者一道争取我们的自由和权利——因为这自由和权利必然是普遍的自由和权利,是属于所有人的自由和权利。
所以,我觉得,哪怕这一幕显得是如此滑稽,但这滑稽中恰恰隐含了这么一个事实,那就是规则意识已经逐步深入到了这个社会,以至于无论是暴力的施加者还是承受者,都需要对这一规则表示服从,这一事实本身就表明,规则已经开始取得超越对立双方的力量,而在我看来,这确实是一个真不更坏的现象。

 
  
于是,带着快乐的三个理由,我们几个网友施施然离开了鲁西南,前往泉城,寻找在当地却素未谋面的网友,等待我们的,是美酒,是网友初次见面的典型场景——恭维与争论齐飞,八卦与主义一色。

 

       725 补记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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