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和互联网格I:内容和人群细分
六月 16, 2005 – 11:04 am |Tags: No Tags
分类,对于知识管理,显然是一个严谨的科学.但是,今天在互联网上有一种自然分法,就是:哪几个是受欢迎类,所闻POP排行,就是分类的最小单元(颗粒),就按此分类.
在许多SNS和共享服务中,互联网上服务者和网民(事实上就是网络服务的使用者,现在,谁是网民?已经无法定义,如同以前,人家将看报的定义为知识分子,但是,今天,人手一报…那么,知识分子定义就非如此)将其简化了,一个原则是:从客户角度看,那么,它们就是一个分类群或组,这就是分类基础…事实上,这就是所谓:贝叶斯统计.其中,已经隐含一个基础概念:分类的基础单元,或颗粒度.在互联网服务中,其分类的颗粒是自然形成,如一些TAG都标识"皇马",那么就是一类铁杠足球迷.
确实,互联网服务,以人性化为本,那么,就是最为实用的,好用的,友好的……这也是一种启示.原来.分类:包涵颗粒和分类形态(树状或网状等等),讲究其科学性,完整性,一致性,无缺漏,但是,现在应用就大大不同.
如果没有这潜在力量有意识的话,可能在客户管理和其他知识上,可能犯"瞎子摸象"的错误.我们知道:有些优秀的数据挖掘建模时,依旧按一些传统分类和颗粒度来建立模式,一个客户管理简单例证:单位,听起来就是是哪个国营企业,可是,现在,问青年一代单位,可以不是他们主要特征维度,而且,许多人是自由化职业或自雇佣,即便是"单位"也是一个"公司"…如此,分类的更新和丰富,以及自然化是在知识管理之外还有一种"流行通俗"应用.
这种流行通俗可能是真挚体现互联网服务的特征维度.这也是互联网服务的基础单元(颗粒).这些颗粒度的建立才能有助于互联网上客户服务.
但是,在另一方面,知识管理的本体上,其分类的严谨依旧,而且,会引入更多立体网态的方法.于是,知识图的东西才能趋于人的知识体系!



One Response to “分类和互联网格I:内容和人群细分”
突然注意到某些同志好像不睡觉的吗?
By 迁徙的鸟WJH on Jun 17,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