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和移动音乐模式
六月 30, 2005 – 6:36 am |Tags: No Tags
1.移动平台=>媒介平台模式,打榜,推广……;
2.移动平台=>销售渠道,即扁平销售模式,直接到达用户,如单曲销售;
3.移动平台=>二次开发音乐,铃声,创新音乐模式, 如MUSIWAVE;
以上几种,在世界各地的移动运营商采取的模式各异,以欧洲创新领先.如MUSIWAVE模式,就是一个以移动音乐本身,如图铃,为主的音乐服务,并可以推想一种全新的音乐正在演化中!
当然,模式差别也是服务主体也不同,可能主体:
移动运营商
唱片公司
移动音乐发布公司(兼唱片公司的功能)
在此产业链上可能,还包括众多的SP/CP.但是,对音乐价值链有关联,应该是创作(曲,词,演唱/演奏),唱片公司,媒介,分销,用户,那么,在移动音乐价值链中,唱片公司+媒介+分销将可能是一体.
当然,随着移动音乐产业和音乐产业成熟,那么,其中会滋生许多新的PLAYERS发展机会,如音乐作品自由发布和版权管理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