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音乐:非规范下商业
七月 4, 2005 – 8:48 am |Tags: No Tags
传统音乐传播渠道上,国内音乐市场的竞争是以盗版抢占正版而使市场发展畸形。当年,在正版音响书店购买40-50元一张精致的CD的感觉已经无从寻找。正符合所谓:劣币驱除良币的定律。
互联网上不仅也发生了盗版的“流行”,而且是一种极端的大流行,这种流行使得网络音乐两极分化,自从百度和搜狗相继推出MP3搜索服务后(暂且不管其合法与否),原来那些做音乐网站的公司顿感不妙。同时,个人音乐站点的兴起,再次将那些音乐网站公司逼上狭路。于是,大盗小盗一起上,中盗就得死。这也验证了商业规则:规模经营;20/80法则。
那么,出路何在?单曲销售?版权管理?,,,,,,关键是商业创新:音乐的细分是必须,而且细分的市场必需针对其用户特性的途径和方式。传统上,本地人认为:音乐电台和电台音乐是无所事事的,但是美国卫星音乐电台,XM Radio和SIRIUS Radio,的成功兴许是一种启发。可能我们还没有可承诺的方向,但是,我们可以与我们用户一起尝试一种新型模式。


One Response to “网络音乐:非规范下商业”
昨天看决策,其中有句话:以前的市场是由生产商和经销商决定的,现在的市场已经过渡到由消费者决定.
所有的市场都顺应这这一规律.
By 迁徙的鸟WJH on Jul 4,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