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亚洲的数字音乐下载和版权法
十月 20, 2005 – 7:27 am |Tags: No Tags
网络音乐的挑战来自于由那些唱片公司以已定的法律来控制"商业游戏规则"。这种张力下,网络下载或多或少就有被冠以"盗版"之嫌疑。但是,换一个角度,如果从音乐世界和音乐产业发展,以及音乐消费者角度看, 如何建立以网络音乐为新价值链并制订适合于新网络音乐商业的法律才是对音乐产业发展的最大促进。任何一方过于以传统模式或以新模式来制约另一方的需求和主张,都只能使音乐产业僵持发展,利益均衡的破坏。(本年度,诺贝尔奖给了博弈理论,也揭示现代商业的核心,不是1和0之间均衡!)
引用
原文见《Synovate survey reveals 70% of Asians don’t pay for digital music downloads》(10月3日):亚洲有三分之一的消费者拥有MP3播放器,但70%的人并不为下载的音乐付费。
未付费音乐下载者的比例,亚洲,2005年
国家 % 中国大陆 82% 新加坡 82% 泰国 80% 中国香港 75% 韩国 48% 来源:Synovate每周都下载音乐的比例,亚洲,2005年
国家 % 中国大陆 64% 韩国 59% 中国香港 42% 菲律宾 36% 新加坡 36% 来源:Synovate (平均每周下载12首歌)促使为音乐下载付费的因素,亚洲,2005年
国家 % 更容易搜索 24% 更多的音乐选择 13% 更低的价格 10% 来源:Synovate便携式MP3播放器的渗透率,亚洲,2005年
国家 % 中国香港 37% 中国大陆 28% 韩国 28% 来源:SynovateSynovate 的主管 Scott Lee 说:“显然,在亚洲,MP3播放器和数字音乐已经成为音乐生活的主流,但至少在中期未来,CD 和 MD 依然扮演着重要角色”。更容易的搜索、更方便的支付,以及额外的奖励措施,将有助于亚洲消费者转向为音乐下载而付费。
mp3 品牌拥有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