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论Web创业的10条戒律
十二月 3, 2005 – 12:30 am |Tags: No Tags
Web2.0火热,于是,如何从Web2.0获利或成功捷经之类的“戒律”或心得颇受欢迎, 特别是Evan Williams的 Ten Rules for Web Startups [“Web创业的10条戒律”(KESO中文译稿)]一时成为国内Web2.0追随者热帖。毕竟Evan Williams是Blogger的创始人,也是podcast服务网站Odeo的创始人和CEO。他的东西似乎有更多的“价值”可以给Web2.0人们一些成功的法宝,期望借此“戒律”探得“宝藏”。
但正如他讲的,#1: Be Narrow;#2: Be Different;#5: Be User-Centric;#6: Be Self-Centered; #9: Be Agile等等,几乎可以放之四海;如果抹去Web的字眼,去评价一个传统产业,如饮食业或服装业的小店,也不过如此。神秘和虚幻的光华只能使人迷失方向!
所以,商业“法宝”是一致,客户为中心、独立、差异、专业、致善。不管是Web2.0,还是软件,或其他传统产业,商业本质都是如此!Web2.0没有戒律!只能你与你的客户之间互动给你的商业机会和商业成功以“捷经”!



One Response to “谈论Web创业的10条戒律”
“神秘和虚幻的光华只能使人迷失方向!”
说的好!赞一个!!!
By 蔡弈文 on Dec 26,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