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先入优势?劣势?

十二月 4, 2005 – 11:2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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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直思考创新和先入者优势。Michael. Potter在其《竞争战略》至少确信:先入者优势存在,而且中国互联网的第一拨也证明无疑。但是,在商业中,存在另一论点:事实上,看到所谓成功的先入者事实上不是先入者,因为先烈们被人遗忘了,所以,后来者成功了,抢得市场的眼球。

对于互联网创新, 只说评论道"先入者的优势(first-mover advantage)是指一个市场的先进入者,往往占有更大的市场份额,就像是比赛,迟到者总是输家,因为先到者占据了所有的或者最赚钱的位置。这是互联网经典法则。迷信 先入者优势的创业者,把市场看成一片没有荆棘的草原,而不管找到的是否是一片肥沃的草地,竞争者都会像羊群一样,哄涌而至。而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公司,他们迷信的是 先入者的劣势( first-mover disadvantage),他们哄涌而至那些创了并开始显得有点新的模式。于是,霎那间市场便倾斜了、异化了。"

同样,好友 JIM在其BLOG也评讲到"特别是中国IT和互联网产业, 侠义精神使人们在创业时也十分注重个人名声和威望,所以,总想做第一,事实上,是想成为独门独派的领袖人物; 而商业精神是人们注重商业收益的实效!赢利是商业的主要的目标!所以,第二目标可以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找到平衡,并谋求一个"马拉松"式商业获利!""互联网行业里先烈太多,先立志做老二的好象颇少。"

事实上,先入还是后来居上都有不同的优势。没错,自行车比赛,第一骑手受阻力最大,所以,一个团队在不同时期就有不同领先者;只不过在一场“环法大赛”每个终点时,看谁先冲过终点,获得第一;但是那仅仅是暂时领先。所以,成功者也就是那第一批先入者之一;其中一些成为先烈,那么,在时机未成熟前,永远做第二名。但是,关键时刻,是否可以冲到第一?

看看此WEB战略格局,Google, Yahoo, 还是其他互联网新贵,谁是领先?现在是Google领先,但是,Yahoo也是一个非常实力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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