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的伦理与责任—-《变形记》观后(转)
四月 13, 2007 – 12:00 am |转发两篇学生们来信中关于《变形记》写得有代表性的文章,供其他同学参考。
《变形记》观后(转发)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05级 王婧
今天看到湖南卫视的一档节目:《变形记》。其实原来也看过内容雷同的节目,两个家庭互换孩子。不过把节目做到这样的,还是第一次见。
我们很难说清这是一部纪录片还是一档真人秀。节目的制作者好像是在这两种电视节目类型上找一个平衡点。我在网上看到许多人关注这部片子,为这部片子落泪。还有网友在自己的blog中写道“这是一档深具社会责任的节目”。甚至在百度搜索引擎上,已经出现了魏程贴吧。可见,从做名牌节目这个角度而言,这档节目是成功的。
但是,在我看来,这样的节目越是“成功”,就越是可怕。因为,我看这档节目就是一档典型的真人秀,而且“秀”得有些残酷。一般观众看过这四期节目,大多对网络时代独生子女的教育问题有所思考;而我看完这样的节目,则是对媒介发展到今天该何去何从而困惑。一部在湖南卫视黄金时间热播的节目,带来了许多不平静的思考。
·媒介的伦理道德
我之所以说《变形记》就是一部真人秀,是因为对节目制作者的初衷有所怀疑。表面上看,这档节目关注时下社会的热点问题,通过一种特定的交换形式,放大这种问题并且试图寻找某种解决问题的道路。说起来这是一种极具社会责任感的做法,体现了媒介的良知;但是真正做出来的节目又会给人怎样的感受呢?
就我个人看来,这都是节目制作者的圈套。的确,他们希望做出一种与现有的真人秀不同的节目。其实这也不全是他们的创新,而是再一次借鉴西方真人秀节目的做法。可以说,自我们国家电视上出现真人秀节目以来,还一直停留在诸如超级女声等带有明显表演性的节目的初级阶段;而西方的真人秀早就进入到一种“类纪录片”阶段,他们只是提供一个场景或者一个空间,节目参与者在其间的表现完全是真实的,不带表演色彩的。我觉得,《变形记》就是这样进行节目设置的。
但是,做专业的人都应看到,这样的设置是不是有悖伦理道德的。节目制作者把两个家境可谓天壤之别的孩子进行交换,有没有考虑过带给两个孩子和两个家庭的是什么。从节目的结果看来,似乎交换是成功的,魏程的改变是出乎意料的。但是这样的改变是不是以高占喜的心灵创伤为代价的?我们看到高占喜在到达长沙的短短两天中落了七次泪,这绝不是幸福的泪水。物质上的巨大的差距是更多地激励了高占喜吗?更多的是引起这个质朴的农村孩子的心理不平衡和对命运的感叹吧。
我们原来也看到过类似的报道,媒介在做某些事情的时候总是忽略了当事人的感受。例如倪萍主演的电影《美丽的大脚》的剧组把在甘肃当地选的小演员带到北京接受采访、参加晚会。有后续报道说,孩子们回去一个劲儿地问,“什么时候能再拍戏啊?”这对孩子们来说是残酷的。他们看到了一个美丽的花花世界,但是他们只能停留在看一眼的地步。这对他们幼小的心灵可能形成的创伤不知道电影剧组有没有想过。我想,剧组想到的主要是电影的宣传,也就是那孩子们做秀。
相似的,《变形记》在吸引了众多眼球的同时,有没有真地摸着良心做事情。我想这从成品的一些细节中就能看出来。例如:主持人王姬并没有以一种报道社会热点问题的风格进行主持,而是一次又一次挑起争端一般说出“我就不相信他能如何如何”的话,这明显的是一种刺激观众的窥视欲的做法,而不是抱着一种解决社会问题的态度。
又如:画面中经常出现带有恶搞性质的字幕,在魏程向全班介绍自己的爱好是打球时,画面上出现了“是某某球类电脑游戏吧”。这是在调侃,不是同情,更不是为孩子找出路。
还有更要命的从一开始就出现的对高占喜交换生活的设置,“他似乎得了健忘症,完全忘记了来之前说的话”,“他在我们的一再提示下,在新华书店那站下了车”……这是明显带有偏见的解说词,这绝不是纪录片的制作方法。这是引导着观众,挑逗着观众对一个孩子的软弱进行嘲笑和敌视。
所以我们说,在从策划到制作节目的过程中,记者们和编导们的职业道德到哪里去了。这不同于拍摄《饥饿的小女孩》的摄影家卡特,他们的出发点就不是新闻或者媒体的专业主义精神,而是奉献一场引人入胜的社会问题真人秀。
同时,他们的某些具体操作手法也值得商榷。我们看到节目的制作者竟然在两个家庭里安了摄像头,每家不止一个,而且似乎是在昼夜不停地进行拍摄。这是不是直接侵犯了两个家庭家庭成员的隐私权?也许制作者会说这正能体现他们是在进行纪录片式的拍摄。但是我觉得,这更能体现这个节目为了得到刺激(不是视觉刺激而是心灵刺激)的画面而不顾道德底线。
总的来说,我认为拍摄这个节目的初衷就是要以一种极端地暴露两个孩子的心灵震荡过程的方式吸引更多观众,因此才会出现了我们现在看到的叙事手法、镜头语言。我看过之后得出的结论不是我们应该怎样注重独生子女的教育,而是深深地为两个孩子难过,特别是在节目中一直处于一种“贬义”设置下的高占喜。
·媒介的社会角色和社会责任
我们常说的媒介肩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甚至有媒介是第四种权利之说。但是,我们的媒介在社会中究竟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呢?如果我们单纯地把媒介抽象为报纸或者摄像机,那么,它们的角色应该是工具,是具有客观性的,也是有限的。但是,可怕的是掌握媒介的是具有主观意识形态的人,他们操控着媒介,使之突破了工具性,进而拥有的公共性或者商业性,或者其他什么属性。而且,媒介一旦掌握在人的手中,就变得无限起来。似乎什么样的角色都可扮演,什么样的责任都可担当。
在《变形记》中,湖南卫视充当了一个怎样的角色?决不是简单的社会事实记录者。可以说,整个事件是媒体策划产生的,媒体导演了这一切的矛盾与冲突;同时,媒体是记录者,还是编辑者。如果说整个交换事件及其产生的对各方的影响是媒体一手建构的并不过分。那媒体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挑起事端的是它,记录事端的是它,平息事端的也是它。
在最近受到广泛关注的杨丽娟事件也是这样。媒体在整个事件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我们可以想象,没有媒体也许一切还不会这么糟糕。退一步说,如果媒体只是履行其最基本的职责,单纯地报道,事情也不会发展到今天。就媒体已经做了的事情而言,我们能不能说媒体也是加害杨丽娟一家的凶手?因为媒体在整个事件中推波助澜,搬弄是非。
我于是很难过,为什么媒体变成了这个样子?原来紧紧伴随着新闻的客观、真实、公正都哪里去了?我们现在认识的媒体大多是在激烈地竞争,抢能吸引受众的新闻;如果抢不到,就自己动手制造。这是媒介应扮演的社会角色吗?
当然分析媒介的这种变化成因,和时代经济的发展、消费文化的冲击、社会竞争的激励、受众自身需求的变化都是分不开的。尽管可以理解,但是,这些都不是媒介庸俗化和放弃社会责任的借口。媒介需要一种强有力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否则一切都会转变。媒介不再扮演客观中立的角色,不再能担负得起监视环境和营造舆论的社会责任。
因此,我们呼唤媒介的“自明性”。也许这正是在大众通俗文化的要求下随波逐流的媒介所缺乏的。


3 Responses to “ 媒介的伦理与责任—-《变形记》观后(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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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搜狐网友 on Apr 13, 2007
在《变形记》中,湖南卫视充当了一个怎样的角色?决不是简单的社会事实记录者。可以说,整个事件是媒体策划产生的,媒体导演了这一切的矛盾与冲突;同时,媒体是记录者,还是编辑者。如果说整个交换事件及其产生的对各方的影响是媒体一手建构的并不过分。那媒体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挑起事端的是它,记录事端的是它,平息事端的也是它。
这样的论述没有说服力。媒体策划和导演出一套节目,本身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在策划导演过程中的主观倾向可以讨论是否有失偏颇。建议再给学生们讨论和比较一下《我的长征》。其实在媒体行为上,与《变形记》是一样的,只是操作背后主导的价值观不同。——-****策划人
By 搜狐网友 on Apr 23,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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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HNKWU on Oct 5,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