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G”倒底应该如何“博”?

十一月 17, 2005 – 12:00 am |

“BLOG"倒底应该如何“博”?

关注博客越久,就越想看明白他的未来。于是不忍心错过博客发展进程中的每一个细节。

在一些人鼓舞着热情时, 一些人被热情鼓舞着时,总会有另一些人,沉静下来,以另一种姿态来思考。

这是《记者之家》独孤水的一篇文章。转来与大家分享。

但凡思想者,大多是孤独的。

只是,他们思考的东西,也许不是难鸣的孤掌。

BLOG不是这么博的!!!

引用地址: http://www.xici.net/Media/b6775/d32205390.htm [复制]  返回《记者的家》 关闭窗口 
独孤水 发表于:2005-11-11 1:55:07

 

最新的一期《三联》,最新的一期《南方周末》,最新的一期〈新闻周刊〉,甚至最新的一期消费杂志〈TOUCH〉都做了一个相同的主题——“博客”。不知道是杂志们英雄所见同,还是想象力匮乏,再或者是由于上海开了个博客大会,要不就和今天中午在国贸金湖吃饭时,邻桌大嫂说的一样,“撞衫”。我总是近乎偏执的认为,当一种文字或者是文字承载方式用“流行”来形容的时候,就已经背离了最初的轨道,博客如此,当一个被看作是自己精神的存在空间或者生活方式的物件,被当作吸引眼球的工具时,博客已经不是博客,而是掂客,马上也就成了过客。

〈TOUCH〉的选题运作方式,和他一贯的风格一样,快速消费,不用看文字,看图片就好,几个小男生小女生,用类似与“我最喜欢……”的档案方式写出用博客的年龄之类的资料,最简单,最不费力的讲故事方式,在我的头脑里,和我平时只翻看这本杂志的美妞模特一样看的快,消失的也快!

〈三联〉的博客选题是封面故事,两台带着绿帽子的电脑彼此开火,抱歉我用这样的比喻,也的确,看了这个主题的反胃程度估计和我只听过没体验过的“绿帽子”那种难受是一样的。三联竟然把一个完全应该是自我,自由的空间,规定了那么多多的军规,还美其教导人们怎么提升博客的点击率,不能只说自己,一定要做个系列,而且最好还图文并茂,善于总结,善于教导别人,善于站在高处去告诉别人老子比你懂的多,三联的这个毛病,在博客的运做上显露无疑。〈南方周末〉给博客一个比喻,自己的一处物业,这个比喻很受用,也很贴切,自己的家,自己装修,听多了装修建议,你一样只有在自己设计经历之后才会有所感悟,征求建议不是需要建议,只是为了求个心理塌实,家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供人观赏的,如果那样,自己在一个玻璃屋子里让别人看,那不如自己出演A片得了,好歹混个名声,不过真能演A片的还就只能是听从〈三联〉博客军规那样的人,毕竟人家可以按照比例塑造身材,想我这样自由散漫的,就买A片吧,谁会想看我隆起的肚子呢?

〈南方周末〉说的是新浪博客用名人当酒幌子的故事。记录历史,是南周的标榜,仍然是那种平时的类似红模子一样不加修饰的叙述,读起来想读小说一样的随意,还有袁岳的抨击新浪名人博客的文章,文章中马上就有人说,袁岳的文字是中国博客精神的开端,呵呵,天,中国人缺偶像倒这样的程度,我一向不太喜欢咨询公司,利用数据库买钱,几个笔记本电脑就分析出一个企业的问题和优势,没有实际,太不靠谱,买的不是技术含量,而是骗人的本事,因此,对零点调查没什么好印象,只是毕竟他的观点与我有些雷同。

我用博客有些日子,只是不能坚持,也许是天天的工作就是写字,懒惰同时没有往日的激情,在木子美什么的之前,就知道博客,似乎也是从〈三联〉上了解的,在博客中国上有过两个博客,都因没有及时打房间,而最终荒废掉了。再次写博客,是对眼下的工作太过失望之后,从MSN共享空间开始的,拥有自己一个倾诉的空间不管别人看得到看不到,都是幸福的,后来在新浪里注册,原因很简单,只是因为自己拥有的第一个电子油箱是新浪的,所以选择新浪,算起来,我拿到新浪房间钥匙,要比那些个名人早的多。

文字在我看来是自己的玩具,是自己的生活方式,是自己的一种精神寄托,心中所想 ,写下来就好象是和朋友聊天,倾诉也好,发泄也好,高兴也好,悲伤也好,目的是写下来,说给自己留点历史,也没那么沉重沧桑,只是宣泄与硬盘上,就好象倒在了垃圾桶,算是个调节心情的方式吧。

在去杭州的飞机上,一个人民日报的大姐坐我邻坐,一个看过我博客的人透露了我有博客的信息,大姐很感兴趣,善意的告诉我,有个博客大赛,去试试,我笑了笑,没做答,博客是生活,博客不是赚取眼球的工具,不是出名的工具,我看不上余秋雨,看不上陈逸飞,原因很简单,他们用他们擅长的东西当作交易工具,文字可以买钱,为了买钱而为的文字和图画失去了他们的灵魂,同样新浪上一个入围比赛的博客据说是写韩剧的,作者为了写这个博客,为了入围比赛,不辞辛苦,每天买碟看碟,狂按快进,这样写出的文字和指点,你又能相信多少?为了比赛而写的博客生命同样苍白,而为了博而博的客,才是真正的人,谁生下来也不是为非比别人如何如何,那样的结局只能是和三国周郎一样,口吐鲜血而死!!!

到今天,我看了一眼我的博客点击量,100多次而已,也有两个月了,我感到庆幸,毕竟我的生活还是我的生活,而没有沦落成工具,我看不上我在报纸上每天写的新闻,那不是文字,那只是买字换钱吃饭,我看重我在我博客和以前在我西祠的论坛上写下的文字,因为那是我的精神寄托,遇到读者,只是缘分,这才是生活,我总归要比那些新浪博客大赛海选出的人活的轻松。BLOG可以向他们那样博,也可以象我这样博,但不能象推销商品那样博,因为那和站在你家门口,露着大腿,买你的笑没什么本质分别。


  1. 6 Responses to “ “BLOG”倒底应该如何“博”?”

  2. 有的人找女人是为了收获爱情,有的人找女人是为了满足性欲,有的人找女人是为了商量能不能用她来赚钱。女人还是女人,追求者动机不同,目的各异,于是造就了爱人、情人、**等各种身份。

    By 搜狐网友 on Nov 18, 2005

  3. 某些人用生命换精神,某些人用精神换生命,各取所需而已,只要不涉及到爱国主义等大是大非问题,大可不必强求。只要敢于承认,不做“当了婊子还要立牌坊”的恶心事,就还应该算是好同志嘛。

    By 搜狐网友 on Nov 18, 2005

  4. 评的深刻,很有趣

    By 搜狐网友 on Nov 18, 2005

  5. 说的很好究竟应该为了谁?谁最终又能获得自己想要的呢?

    By 我要快乐 on Dec 14, 2005

  6. 博客是个什么东西?越来越看不清了!只知道很多人是找它来利用的。前些天看到新浪名人博客火,就想起了,在金鱼池塘喂鱼的那些人,名人的博客就是那鱼饵,可怜的大众就是那些被戏弄来去的鱼儿:))哈哈哈

    By 搜狐网友 on Dec 15, 2005

  7. “客。
    消失的也快!
    式吧。
    吐鲜血而死!!! ”
    如今又如何?

    By 阿玛扒珠 on Oct 14,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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