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ve for 三月, 2007

靠小熊维尼过上美好生活

星期四, 三月 22nd, 2007

小熊维尼的版权所有者谢丽•施莱辛格同迪士尼的官司在继续,谢丽起诉迪士尼“损害、侵犯商标和版权、违约、欺骗版税等行为”,官司持续了15年,如果谢丽胜诉,她将获得超过20亿美元的赔偿金,在纠纷开始的时候,谢丽索赔的价码仅仅是5万。

勤劳的小熊维尼让施莱辛格家族过上了幸福生活。

多年来,施莱辛格家族靠小熊维尼一直过着非常优渥的生活,上个世纪30年代,斯蒂芬•施莱辛格花1000美元买下的维尼形象在北美的转化权,让自己和家人从此能够坐地分钱,而这一切都必须归功于版权保护。

在版权法规出现之前的中国,很难想像谢丽行为的合理性,那个时候,作家通常获得的是稿费,而没有明确的版权获利,经过若干案例的教育,现在民众开始理解并且敬畏版权保护了。

现在要说的是,版权保护对整个行业的积极推动作用,可以以卡通动画为例。

首先,版权保护是鼓励原创的最好诱因。

国产动画产业缺乏原创早就是个顽疾,看看现在播出的动画片,哪吒、孙悟空、猪八戒总是被不断请出来,稍作修改就成了一个“新的形象”,被惹恼了的观众常常责备创作者的懒惰,其实,这只是一个表面现象。

勿庸置疑,原创具有最大的价值,但是,这永远只是创作者在心目中默默鼓励自己的话,目前他们还没有看到太多由于版权保护而获利的实例,这么多年来,“蓝猫”算是一个比较成功的案例,依靠版权保护之下的特许经营、产品设计以及影像制品,创作者获得巨大的效益,可惜这样的例子实在太少,何况如果再晚几年,蓝猫未必能成功,当时它依靠规模效应,并且采用先占领二三级城市的战略,今天早就不新鲜了,信息渠道的通畅,已经逐渐消弭地域之间的差异,当然这主要指城市而言。如今,即使在中国西部的某个城市,孩子们几乎也会跟北京的孩子一起知道蜘蛛侠。

如果有足够多的成功案例,相信创作者一定会颇受鼓舞去原创,这是从经济学上不用仔细证明的一个简单道理。何况,版权保护不仅仅是一个个人受益的事情,子子孙孙可能因此受益,这对中国人来说,无疑是一件很高瞻远瞩的事情。谢丽半路搭上了小熊维尼的班车——她嫁给了斯蒂芬,而现在老头已经去世,于是保卫小熊维尼的重任落到了老太太肩上,她最清楚小熊维尼对自己的意义,所以执着地与迪士尼周旋了15年。

经济利益的驱动远远胜于任何空洞的说教,中国动画制作者同样明白这个道理。

其次,版权保护是规范行业竞争的重要因素

“侵权”、“盗版”这样的词汇,早就被国人熟知,这些词都源于行业的不正当竞争,类似“周住”牌的洗衣粉是为了趁人眼花被看成“雕牌”,在版权保护的法规中,对很多细节作了详尽的规定。

“周住”牌洗衣粉,眼睛一花,就当成了“雕”牌。

在动画这样的创意产业版权保护尤为重要,如果没有保护,创意诞生就意味着死亡。

迪士尼是版权保护的获益者,否则世界各地的主题公园怎么挣钱?在面对小熊维尼这件事情上面,他们想耍滑头,只可惜遇上了倔强的谢丽老太太。

不过更有意思的是,斯蒂芬敏锐地预测到日后传播方式的发展,所以他和小熊维尼的原创者作了这样的约定:他拥有维尼的电视、广播以及“将来可能出现的类似的或与之有关的设备”。那是在上个世纪30年代,家庭影碟机没有出现,网络视频点播也没有出现,但老头一开始就把门封死了,这不得不令人佩服,当然它背后是版权保护意识熏陶下的全行业氛围。

如此专业、规范的行为,在中国还才刚刚开始。

家门口小书店,一个儿童出版物的样本分析

星期日, 三月 18th, 2007

小区门口有一家小书店,卖些时髦书籍,兼有一些音像制品。一次偶然的机会,却发现,儿童类的图书占了不少比例,粗看一下,竟然还有近年新出的图画书,再仔细看,发现这个小书店的儿童书籍颇能体现目前儿童出版物的一些情况。

1. 教辅类书籍最多

课程辅导教材永远不愁卖,这类实用性的工具书在家长那里是免检的,尤其是“名师名校”名头的辅导教材。如果计算养育孩子的成本,那么教育一定是其中最大的一块,而在当今中国,孩子的竞争是从小学就开始了——其实幼儿园时代也有竞争,所幸那个时候没有太多的排名、考核之类的硬指标。

以北京为例,小学升初中不再考试,但这并不能缓解孩子们的压力,因为初中升高中的竞争甚于高考,所以上一个重点初中被看作是非常隆重的事情,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家长会本着“只要有,就买的”原则来对待教辅书籍。北京之外的城市更是如此,教辅书籍可能被当作缩短和教育质量高的大城市距离的一种手段,还记得我当年上学的时候,每年专门会有老师去湖北黄冈谋试卷,再后来,干脆“黄冈教辅”成了一个品牌,全国人民都很膜拜。

相当于老师教案加习题集的教辅书籍,往往还会因为考试纲要改变,或者教材改版获得翻新的机会,所以教辅类书籍永远会有市场,而且是一个专门的产业。

2. 低幼读物以认知类书籍为主

识字卡片、拼音贴图等等成为这类读物的主流,这从一个侧面体现某种认识,孩子的教育从一开始目的十分明确,就是为了教授知识点,就是为了让他们知道“这是什么”,这样的理念还会贯穿了整个儿童的教育中去。

其实,认知类的教育仅仅是儿童教育的一个方面,对低幼儿童来说,习惯养成比学到知识点要重要得多。而习惯的养成除了来源于家长的言传身教,更多的是教育中的潜移默化,另外,教育可以分阶段,但一定不能机械地割裂,可以借助一个例子进行简单解释,比如分享、礼让的观念,并不是非得等到他们上了小学,学了《孔融让梨》之后才由老师通过总结中心思想的手段告诉孩子们,其实,在识字卡片阶段就能够慢慢渗透这样的理念,只不过那个时候不能用整个故事来植入。

3. 经典童话永远有不同版本

不同版本的经典童话至少说明两个问题,一是,如今的儿童出版事业比较繁荣,各类少儿出版社还是在运作,二是,原创力相对匮乏。出经典童话相对比较保险,“经典”的头衔是最大的广告,再加上这些童话基本已经过了版权保护期,所以可以省去出版社一大笔费用,如果在版式上稍作调整,在细节处动一些心思,马上就能出一本“新版”的经典童话,像“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等等,都属于被反复出版的内容。

小书店里国内原创童话只有精装版的“马小跳系列”,看样子是定位为礼品装。

4. 最新的图画书较少

小书店里最新的图画书是《驴小弟变石头》,这本书是少儿社2005年的版本,最新一次印刷是在去年年底,所以该算作新书。不到30页的一本书,定价是将近29元,如果不打折,还是算比较贵的,这恐怕是小书店卖图画书较少的一个重要原因。

图画书的市场前景不错,每年各大出版社也都在引进新的书籍,但是,由此而来的版权费用不少,并且将最终摊进书的定价,所以相对而言,图画书常常卖得比较贵,而它本身跟故事书的看点又不一样,文字常常占很少的比例,常常一本书中的故事,用不到500字的文字一定能讲完,可能在一些人看来,多少有点不值。

不过,在一些年轻家长心目中,图画书被看作亲子阅读的重要内容,甚至有一些专门推介图画书的网站,像蓝袋鼠红泥巴等等。网上书店的兴起,从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图画书的发展,大折扣、送货等手段,极大地方便了家长。

从一个小书店的儿童读物,多少能窥斑见豹,儿童出版物市场的美好前景是不容置疑的,现在需要的是本土原创,这是整个儿童产品市场面临的问题,另外,更及时引进最新的国外童书,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新一代的家长具备这样的素质:通过互联网查找信息,具有一定外语阅读能力,因此,只要出版社能更大胆地引进优秀童书,这些家长会积极响应。

一切因为口味被好莱坞化

星期二, 三月 13th, 2007

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曾经出过一批水墨画风格的美术片,有《牧童》、《鹬蚌相争》、《小蝌蚪找妈妈》等等,用水墨画来制作美术片,真是个创举,尤其是跟民乐配合起来,意境很美,像江南的小桥流水。

记得小时候,这些美术片老在电视上播,常常是在一个整点节目之前,美术片进来,也许是因为那个时候的栏目少,广告更少,所以会有大量的边脚废料时间,也正因为是在补节目的空,所以常常美术片还没完,正式节目就开始了。在我印象中,很多美术片都没有完整看过,大量的是片断式的记忆,不过这个童年记忆十分美好,以至于我还曾经以那批美术片的标准衡量过现在的国产动画。

昨天,终于完整地看了一遍《牧童》,那感觉类似于多年后见到初恋情人,毫无兴奋可言,彼此反倒开始怀疑自己当年的眼光。看的过程中,我总是再想,怎么还没完?儿时那种抱怨节目中断美术片的心思荡然无存。

可见,相看两不厌真是个很难的事情。

想想《牧童》依然是那个《牧童》,变的是我的口味,而这个口味被好莱坞化了。

好莱坞喜欢故事

喜好故事是人的天性,看一个片子最直接的心得是:它到底在说什么?在好莱坞的编剧教科书里,故事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甚至有一本教材干脆就叫《故事》,好莱坞的电影不用说了,即使是不入流的电影也都是在努力地讲一个还算圆满的故事,动画片也是如此,在好莱坞本土素材渐渐挖掘得差不多后,他们可以从世界各国的民间传说中去找题材,比如《埃及王子》、《阿拉丁神灯》,还有《花木兰》等等。

而这些片子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我们的审美,看片子首先是在看故事。反观《牧童》,画面很美,镜头也很讲究,就是根本没有什么成型的故事,大段的展示,没有来由的梦境,甚至可以将全部的动画片的梗概可以概括为,一个小牧童写的作文《我的一天》。

没有冲突,没有意外,这样的片子很难吸引观众的长久兴趣。

好莱坞强调细节

12年前,当我第一次看见《狮子王》的时候,最大的惊喜是,动物居然能做出人的表情!这是好莱坞拜技术所赐,也是他们一直强调的“细节决定成败”,在很多好莱坞的动画片里,是真正地实现“拟人化”,迪斯尼的那些动画片中,人和动物的界限在渐渐模糊,这样的做法首先是能吸引孩子,在他们心理成长的过程中,有过和动物十分贴近的阶段,想想有多少孩子是需要抱着动物小布偶入睡的就知道了。

在《牧童》里,最成功的是那些小鱼、小树,可能这也是水墨画最擅长表现的物体,最失败的就是那头牛,虽然以牛入画是中国画的一个传统,但画马、画牛从来是重写意轻细节,而作为《牧童》里重要道具的牛,是需要嬉戏、行走的,绕不开写实的做法,遗憾的是,这一写实,让牛变得像狗,尤其是行走的时候。

好莱坞需要类型化

虽然“类型化”会排斥创意,但它能提供一个框架,比如人物关系,比如冲突类型等等,这个标准又是好莱坞建立起来的,《海底总动员》这样的片子就很类型,那条热心而喋喋不休的鱼就是按照好莱坞常有的黑人形象来设计的,新近的《赛车总动员》,范伟配音的那辆破车也是按照一个“有缺点的好人”来设计的。一部片子里的单个人物可以不用出新,因为人本身就是容易被类型化的,如果要出新,那就必须通过不同人物的组合,让一部片子出现比较新的人物关系,这就好比相同的棋子,最后能有不同的棋局一样。中国电影似乎比较排斥类型化,动画片就更谈不上了。

当年的那批水墨美术片,都是大家的作品,《牧童》的作者是李可染,《小蝌蚪找妈妈》的作者是齐白石,其中的任何一个镜头分开来看都是艺术品,只不过当我们的口味被好莱坞化后,我们对片子的要求更工业化了一些,所以这些美术片还是该当作美好记忆,没事的时候少去翻腾为好。

想回忆童年,那就读《蚯蚓的日记》吧

星期三, 三月 7th, 2007

日记成为一本书,那不是什么新鲜事,当作者花心思去描摹人物内心的时候,常常干脆就写成日记体,马上能想到的是《莎菲女士的日记》,不过,当蚯蚓也开始写日记,并且成了一本图画书,那一定是件很好玩的事。

(少年儿童出版社  2005年9月第1版

《蚯蚓的日记》以一条小蚯蚓的口吻,用日记的形式写了他对世界,对朋友,对家人,对天敌,还有对人类的认识,当然这个认识是充满童趣的。回想我们的童年经历,“日记”是继假条之后被要求掌握的第二种应用文,有的时候,日记成为一本流水帐大全,有的时候,日记又见证了强说愁的尴尬,但相对而言,日记往往能表达比较本真的情绪,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我”的叙述角度——这和小说中第一人称的进入不同。

《蚯蚓的日记》一开篇就写道,“妈妈告诉我的三件事情”:地球给了我们需要的一切;我们钻地道的同时,也帮助了地球;绝对不要在爸爸吃报纸的时候烦他。三件没有太大联系的事情,大到自我认知,小到身边琐事,无一不是在阐述关于“我”是谁,我该怎么办,更有意思的,插图上如同卫星定位一样地描述“我”和地球的关系。

小蚯蚓的生活很像一个小男孩的生活,有在朋友面前的自以为是,小蚯蚓要教蜘蛛钻土;有在学校里的小淘气,小蚯蚓由于没带午餐,只好吃了作业本,于是被老师罚写十遍“我以后不吃作业本”。

当然,最有意思的是小蚯蚓对自己的总结,作为蚯蚓,它最不喜欢的三件事是:不能吃口香糖,不能养狗和功课那么多;作为蚯蚓的三个好处是:永远不用看牙医,永远不会因为拖着泥巴进屋而被骂,永远不必洗澡。

小孩子与动物天然的亲近感会使这本书很受欢迎,更何况小蚯蚓跟那些天真的,有点小毛病的孩子是多么相像。这也正是作者所想的,所以她在扉页上写道:给小男孩们。

作为一个绘本,插图充满童趣自不用说,比较有特点的是,所有的图都参与叙事,成为文字的有效补充,第一副是封面:没有手和脚的蚯蚓拿着长长的笔开始写字,当你看完整本书的时候,将会发现最后一副画,也是封底,小蚯蚓在日记中写道:“我有一种被偷看的感觉”……

看到这里,我哑然失笑。

一入江湖岁月催,由京剧老视频想到的

星期一, 三月 5th, 2007

互联网时代,鼓励了个人爱好,也弘扬了分享精神。在很多视频网站上都能找到京剧视频,新近的如春节期间的晚会,甚至演员的走穴演出,古旧的有二十多年前的电视演出,当然还有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一些京剧电影。

那几部记录大师影像的电影最核心的是史料价值,至于艺术价值显然不能跟他们正当年的时候相提并论,那个时候梅大师年纪大了,贵妃的雍容中难以掩盖憔悴;程大师也发胖了,吴导演用了很多方法来掩饰这个缺憾,奈何《荒山泪》本身就不算他最得意的作品,仔细想想也就是“逃山”、“抢子”两处的身段可看,至于唱段也就只有那个西皮慢板,“谯楼上”了。

大师的影像有其特殊性,在他们当红的年代最多只能灌唱片了,而赶上电视技术普及的年轻演员就幸运得多,只要他们愿意,几乎每一次演出都会有电视台正规的视频,或者是戏迷们自己拍摄的录像,因此找到当红演员的视频并不是一件多么难的事情,难得的是能淘换到他们早期的一些演出片断。

网上能找到80年代李维康在春节晚会上表演的《霸王别姬》,90年代张火丁的《北国红菇娘》、《六月雪》,李胜素的《红线盗盒》,还有迟小秋彩唱的《梁祝•哭坟》。

我的兴奋源于:这些段子她们以后演得少,所以新鲜,另外,那个时候她们要青涩许多,今昔对比,能看出他们成熟的轨迹。

不过看完之后,又有一些感想,当年他们的戏路要比现在宽,而且直观地看,表演要比现在辛苦得多,现在来看,她们各自常演的通常也就是那么几出,甚至几段,感觉当年是在上大学,如今则像念博士,研究得越来越专,也越来越窄了。

想来原因大致该有这么几个:

1.电视影响下的戏曲表演,使她们必须用自己最拿手、最独到的唱段来保障演出质量。电视是一个放大器,既能保腕也能伤腕,所以必须万无一失。

2.戏份戏码讲究个平衡,同一个门派中,某人常演的段子,其他人尽量不去戗行,尤其是在一场演出中,最典型的就是晚会了。

3.戏迷的反应影响到演员的选择,名家名段常常完成了对戏迷最基础的普及工作,戏迷爱听熟悉的戏,知道在什么地方叫好,这对演员来说也是一个定心丸,如果唱一个生段子,台下的冷场多少会影响到他们的表演。

4.难以回避的年龄问题,不得不承认演员是有黄金期的,过了这个阶段,气力、身段都不如以前,很难再去演那些吃劲的戏,大师如此,名角也如此。

虽然我不是很喜欢经过电视改造的戏曲表演,但如果从保留演员最佳表演的角度来说,还真的感谢电视,它记录了影像,同时也廉价地传播了影像,否则一些出色的表演真是“看一场少一场”了。

不管是“来电显示”还是“呼叫转移”,都是中国移动在涉足手机电影业

星期日, 三月 4th, 2007

我在中国移动的营业厅里看见了《爱情来电显示》,在那个苦苦排号的情形下,眼前能有点画面晃来晃去,真能填补精神空缺。

没看多久,就发现所谓的短剧其实就是移动定制的大广告:整部剧就两个演员,时长大约一分钟,内容基本就该叫“段子”,可以看出,剧本的来源应该是古今幽默笑话,或者网络小段。不变的是当包袱刚刚抖开,马上就有移动新近制作的“剪纸版”广告插播进来。

当时的想法是,财大气粗的移动在做了一系列的形象广告后,又弄出一个广告新招,似乎在广告界有这样的规律,需要马上收到效果的产品,往往采用直接的硬性广告,比如一些中小企业的产品,或者大企业推出的某项新服务,而已经成气候的大企业往往做那种让人摸不着头脑的“形象广告”,他们解释为宣扬企业文化和精神,多少年来,移动的广告都有这个特点:漂亮而没有实际内容。

不久,又看到了那部汇聚了很多女演员的《爱情呼叫转移》,这部片子被冠以“贺岁剧”之名,大张旗鼓地弄了首映式,复制着好莱坞电影《神奇遥控器》的创意,让徐铮邂逅了十二段爱情,按照电影的长度平均下来,每段爱情的长度也就相当于一个小品。电影里,植入了移动的很多广告,有产品的,也有服务的,于是这部片子又被我当作他们的一个广告。

据说这都属于中国移动的“多媒体贺岁行动”除了这部电影和短剧外,还有12首贺岁彩铃、24小时多媒体贺岁直播晚会和120天网络视频联播。

用如此明显的“来电显示”和“呼叫转移”作片名,移动的意图很明显,但是,广告仅仅只是第一步,两部片子背后体现的真正动机是中国移动开始亲自打理手机电影业。

尘嚣日上的3G技术,让一些电视从业人员看到了新的增长点,他们幻想着会有人在手机上看自己的节目,从而为电视片新增加一个出口,从理论上说,这个想法不无道理,但纵观最近一段时间移动的一些动作,估计那些电视从业人员的愿望会落空。

如果真的实现手机点播视频,最有可能被点的首先是新闻资讯,其次是涉及个人爱好的短片,比如体育比赛片断、戏曲片断等等,再次有故事情节的、可供消遣的小片子,最不可能被点播的就是那些电视专题片和纪录片了,而这正是现在电视台的主流节目类型。一个可以想到的理由,用手机看视频通常是在一些很零碎的时间里,很难想象能吸引人废寝忘食,并且非用手机来看的电视专题片得有多么超凡的魅力。

还有一个旁证,记得在WAP时代,用户订制最多是新闻资讯,新闻资讯的短小、实时、实用是根本原因。

中国移动明白这个道理,于是在去年购入凤凰卫视的股份,凤凰的新闻资讯将来会成为他们很大一部分的节目源。

再来看手机电影,很早以前,移动就曾掀起过制作手机电影的浪潮,当时在《看电影》杂志上大作广告,前去揭榜的有顾长卫等人。手机电影肯定不同于一般的艺术电影,更不是地下电影,学院派导演们的作品总是让人脑高速运转后才能理解个七八分,这样的片子注定是小众的,而要能成为吸引点播率的手机电影,首先必须是大众的,因此这些导演的作品同样不可能成为手机电影中的主流。

现在中国移动亲自来打理了。

“来电显示”自不用说,本来就短,而且集和集之间没有任何实质联系,从哪一集收看都没有问题,而那部“呼叫转移”情节上小品化的设计同样适合分段点播,它的诞生可以说是移动立体开发影视产品的尝试:影片可以挣院线的票房,可以发行光盘,可以预备做手机分段点播,还有那块非常稳定,预先已经进帐的植入广告收入,无论从哪个角度说,这部电影的收益是非常有保障的。

不要过多地去评价“来电显示”和“呼叫转移”作为影视作品的成败,这不是最重要的,它们体现的是中国移动下一阶段的某个趋势。

妈妈永远爱《逃家小兔》

星期五, 三月 2nd, 2007

睡前阅读是亲子阅读的重要内容,到底什么样的童书适合读给睡觉前的孩子听呢?首先是简单,其次是温暖,简单是就传递的信息而言,而温暖是指作品的主题。

以此标准,《逃家小兔》是一本非常适合睡前亲子阅读的书。

(少年儿童出版社  2005年5月第1版)

故事很简单,说是一只小兔突发奇想要离家出走,他设想了种种出走的方式,比如变成小鳟鱼,变成大石头,变成小花,变成小鸟等等,无论他想出什么招数,兔子妈妈总会有办法,整个故事就是在母子一问一答中进行。几乎全部用的是“如果……就”的简单句式:

“如果你来追我”,小兔子说,“我就变成溪里的小鳟鱼,游得远远的”。

“如果你变成溪里的小鳟鱼”,妈妈说,“我就变成捕鱼的人去抓你”。

当小兔子实在想不出更有创意的办法的时候,他就说,“我要变成小男孩,跑回家里”,妈妈的回答则是,“如果你跑回家,我正好就是你的妈妈,我会张开手臂好好地抱着你”。

不要误会兔子妈妈对小兔子如影随形,不给他半点自由,现实中确有以母爱之名,行限制之实的事情,如果是这样,母子关系便成为一种牢固的精神枷锁。兔子妈妈则不一样,她的出发点是“如果你跑了,我就去追你,因为你是我的宝宝呀”!如果这还不能说明问题的话,可以看看结果,当最后小兔子说,“我不如就待在这里,当你的小宝贝吧”,兔子妈妈简单地说了一句:“来根胡萝卜吧”!故事也到此结束了。

平淡的语言,就像所有妈妈和孩子的闲聊,而整个故事则更像捉迷藏的游戏,生活中,孩子突然冒出“小大人”式的语言,常常能逗乐家长,通常这样的话都是他们开始对世界进行的思考,而家长也在这个过程感受“一切尽在自己掌握”,但他们往往不动声色,一方面为了鼓励孩子的思索,另一方面则是在分享孩子的成长,兔子妈妈也应该是怀着类似的心情在回答孩子的问题。

《逃家小兔》的绘画也很有特点,作者将小兔子的想象全部画成黑白素描,而兔子妈妈的回答则画成水彩,两相搭配,相得益彰。

如果在孩子睡前读读《逃家小兔》,同时再回答孩子由此展开的一些问题,带着满心温暖入睡,这是一件十分美好的事情。

新出两条禁令,广电总局不过是在表明一个态度(下)

星期四, 三月 1st, 2007

保护性措施仅仅能延缓衰老。

控制港台艺人到大陆来主持节目,至少能找出好几条理由,比如,他们的普通话不够标准,一纸播音主持人上岗证就能让他们止步,还比如,由于文化的不同,他们会有一些“限制级”的语言或者举动,不管怎样,禁令都更像是对大陆主持人保护性的措施。

近几年,一些港台艺人纷纷来大陆电视台淘金,地方台自不必说,连央视也曾经用了吴宗宪来主持,不过从现场来看,确实是橘生淮南了,吴宗宪不断过滤自己的行为,显得很拘谨,而和他配合的女主持人已经很努力了,但常年来中归中矩的训练,只能让她当片绿叶,更为严重的是,参加节目的嘉宾不适应吴宗宪的主持方式,常常是在吴满怀激情地调侃,他们毫无表情地说几句应付采访的话,整个现场没有形成有效的互动,感觉十分怪异。

相对港台的节目主持人,大陆电视台的主持人更像报幕员,播音系培养他们的都只是会说标准普通话,而对现场的把控能力,随机应变能力,甚至知识底蕴都差一些,因此形成主持人都是千篇一律,没有太多自己的特点,而且很难在他们身上形成积累,主持人这个行业也成了一碗“青春饭”,想想也很好理解,既然他们是没有个性的“花瓶”,那观众自然热爱年轻漂亮的花瓶了。

而港台主持人更像是在娱乐产业中成长起来的艺人,每个人有鲜明的个性,并且有准确的市场定位,所以能产生像小S、陶子这样的“女谐星”,现在谢娜想走这个路子,但更保守一些,至多只能被称为“鬼马”,个中原因很复杂,不是一下子能说清楚的,一个不争的事实则是,大陆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在职业感上远远不如港台主持人,如果放在同一个舞台上,大陆主持人肯定要比港台主持人逊色。

禁令出来后,能从一定程度上限制港台主持人进军大陆电视台的势头,比如只能作为嘉宾主持,不能连续超过三期节目,因此肯定不会有栏目把某个港台主持人当作专职人员,这样能从一定程度上保护大陆节目主持人的工作机会,但从长远来看,保护是一个消极的举动,正如衰老是一个不可抗拒的过程,这种保护也只不过是在延缓衰老,是慰藉自己的一种方式而已,迟早,政策壁垒打破后,大家都会在一个赛场上比赛。而对港台主持人来说,禁令并不防碍他们淘金,首先电视台主持不是他们的唯一选择,有很多商业或者娱乐活动可供他们走穴,其次就是在禁令之下,他们完全可以去不同的电视台客串,中国实在太大,电视台实在太多,何况还有那么多盼着见明星的中小城市呢?

说到底,广电总局出台禁令是一个行政举动,表明的是积极作为的态度,效果并不是第一位的,更何况,所谓礼止乎前,法止乎后,很多规定都只不过是在事后作以儆效尤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