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后,我们该为孩子们做些什么?

五月 22, 2008 – 12:25 am |

汶川地震发生后,很多人都萌生了收养地震遗孤的愿望,民政部门的电话被打爆,截至今晚,已经有40832人在新浪开通的孤儿收养网页上登记表明了自己的意向。

太多的人想帮助地震遗孤,其情动人,其举感人,但我想说的是:善心只是善举的第一步,收养孤儿在操作层面上有很多实际的问题。

救助孤儿需要全社会长期共同进行

收养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1991年颁布的《收养法》,收养人资格有这样几个核心的限制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当然如果收养的是孤儿,可以突破收养人无子女和只能收养一名的限制。虽然北京等地的民政部门已经表态将会对收养灾区孤儿有一定补助,并且制定“最好的政策”,但我认为,每一个有收养孤儿意向的人都应该再次考量自己是否真正具备条件,毕竟,孤儿已经受过一次伤害,再也经不起折腾。

《收养法》中没有具体解释到底什么叫“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我的理解是,经济能力第一,受教育程度第二。地震中的遗孤从几个月到十几岁不等,无论多大,都需要一大笔用于生活、教育、医疗和保险等各方面的费用,至于这个费用是多少倒没有定论,不过几年前已经有人核算出一个小孩从出生到大学毕业的基本费用是35万(不包括生病或其它非正常支出),这还是在CPI没有攀升之前的数据。

收养人的经济能力是保障孤儿成长的基础,而他们的受教育程度则是发展问题了,我想,谁都希望历经劫难的孤儿能够在更好的环境中成长,就是所谓的“比过去生活得更好”。

收养是一个长期行为,需要情绪沉淀。

灾难来临,人们集体迸发出善心,这是很正常的,也是人性中比较接近本原的东西,所以会有人舍己为人,会有人废寝忘食,也会有人竭尽所能去帮助灾区群众,收养孤儿更是一种义举,至少它能让失去母亲的孩子们找到一个母爱的替代品,一定程度上类似于安抚奶嘴的作用。

但是不要忘了,“收养”不是一时的手续,它更是一种长时间的责任和契约,需要经营,且有风险。

灾难刚刚过去,人们对灾区孤儿的同情之心处于最高点,这个时候有收养孤儿的想法很正常,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情绪已经大于理性(包括收养人对自己经济能力的考量,对自己未来的正确预期等等)。

民政部有关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在抗震救灾的关键时期,收养孤儿的条件尚不成熟”,我想这样的姿态给大家留出了理性思考的时间。

收养将考验所有人的心理承受能力。

最近一段时间,心理救助成为救灾的关键词,奔赴北川县采访的TARAS已经为我们描述了灾区的一些真实情况,灾区的民众,孤儿,甚至全国人民都需要心理疏导,并且还是长期的。

对于被收养的孤儿来说,融入新的家庭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尤其是年龄稍微大一点的孩子。对于收养人来说,能使地震遗孤健康成长光靠爱心是不够的,还需要很多专业知识和经验。但现在的问题是,如果收养人没有孩子,他们养育孩子的经验比较缺乏,那么孤儿成长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将成为他们的挑战,而且大家都清楚,血缘能包容一切,而收养更多的是靠善良和耐心。

即便是收养人有养育孩子的经验,但在与地震遗孤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相处的时候,过去的经验未必能产生效用,打个比方,这些孩子先需要是打一针封闭,接下来是一定时间的治疗和长期的调养,丝毫不能懈怠。这个过程中,收养人懂点孩子心理是非常重要的,否则本来出于善心的一句话都可能对伤害孩子敏感的心。

一个很有说服力的例子:自地震发生以来,常常听到很多人为了安慰孤儿说类似的话:“不要伤心,我们都是你的父母”。事实上,这样的话是很伤害孩子的,首先任何人都不能替代孩子的父母,即使你收养了这个孩子,从法律上来说也只能是养父养母;其次,这样的话会加重孩子的负疚感,他们可能会觉得为什么自己活下来了,而父母不在了,尤其是那些由父母牺牲自己而被保全下来的孩子们。

因此对孩子最好的心理疏导是让他们发泄出不良情绪,并且由他们自己慢慢建立起积极的情绪——这个完全可以用大俗话“要造血,不要输血”比喻的道理并不为人们了解,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解释这个简单道理的育儿书籍大行其道。

综合上述的几点,我个人认为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收养地震遗孤不如定向资助现实。根据中国扶贫基金会发布的资助标准,一对一的资助,一年的费用是1500元,这对很多人来说是可以长期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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