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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六月 29th, 2006Tags: No Tags
大约是三四月时候的一个晚上,和朋友吃饭,然后乘新认识的朋友的车回家。闲谈谈到曾经做过摇滚杂志,然后他说,有一天一个女同学发短信告诉他,说再也不喜欢许巍了,因为他竟然说自己的过去是个错误。五月份,写《摇滚变奏》时候,便将这个细节写了进去。
今天上午,还在睡,然后收到那个朋友的短信,说,那个女同学看到了那个文章。
朦胧中回短信,说,世界是一场蝴蝶效应。
世界就这么大。几十个比特的字节那么大。
记得豆瓣上有人在评价那一期杂志时,提到老羊,然后说,这个老羊可不经常露面。后来收到办公室的电话说有人找老羊的联系方式(http://www.sugarjar.cn,上面他的电话电邮都有了)。后来老羊也在MSN上说,好几个朋友都说看到我了,看来你们的读者和我的顾客有很多交集。
往前追溯,近十年前,在工大路上看到《音乐天堂》开始,然后是一封信,然后是一个新的朋友,然后是两年的一个工作。工作换了,又做新的,然后又做了那个报道。
这其间,还有很多分岔的小径和伸向天空的枝桠,连来连去。像《十诫》中的那个父亲,也像那个枉死在冰下的小男孩,或者那尊流泪的圣母像。
生命因为欢乐而涂上亮色,因为悲伤而令人热爱。
像是这样,又好像不是。
很喜欢斯蒂芬·金,第一次知道这个人是通过库布里克的《闪灵》,印象最深是那个和孩子进行通灵的老黑人,冒着风雪,跋山涉水来到大饭店,结果什么都没来得急做便被尼克尔森用消防斧子砍翻到地。那种心肝俱裂的绝望感从后背直逼后脑勺的感觉至今记忆犹新。
喜欢他的小说,不是因为恐怖,甚至由于东西心理不同,好多时候读他的小说我并不感到恐怖。他的魅力在于对那些凡人们的朝夕生活的描述,极致入微,仪态非凡。暴虐的父亲、患有自闭症的儿子,容貌平常的妻子,一条疯狗,一对玩性游戏的老夫妇。故事中充满了对某个州的天气预报、麦圈广告,还有一些我们根本没有听过名字的小报纸。
斯蒂芬·金的小说是对美国梦的一个补充,是对美国日常生活的一次低调叙述——当然,他的本意可能并非如此。
记得《黑暗的另一半》中,主人公回忆起轮胎燃烧的味道,这种味道通过英文中文的转换,通过不同人体的嗅叶,令我回忆起童年那些麦秸燃烧的夜晚。我甚至也回忆起,柏油马路在夏天晒出的味道。天都黑了,不时有车使过,走在马路上,仍然有些粘鞋。
在他为《黑暗塔》所做的序言《关于十九岁》(又复刊的《书城》杂志200606月号刊有)中,他提到,曾有两位罹患癌症的读者写信给他,想问他这个漫长故事的结局,因为他们担心自己等不到小说出版完,自己便会去世。他说,我很想满足他们——如果我能够的话。
他一度贫困,直到《玛丽》被妻子从废纸娄中救出来。他一度沉迷毒品,在19岁每天抽两包办香烟,并为在第一届伍的斯托克的缺席而遗憾。
对于他,我只有一点遗憾。他的小说太啰嗦了。正如略萨说托斯陀耶夫斯基啰嗦——如果《卡拉马夫兄弟》删掉三份之二的内容会变得更精彩。所以,我的遗憾只属于我自己。至少现在我没有能力读完他那几十部长篇小说,所以,我期待他的短篇小说集。
台湾政治模仿秀《全民大闷锅》有一个单元叫《芒果乱报》,影射《苹果日报》。邰智源扮黎智瑛,每日例会开始,大念黎子治家格言:裸体加尸体、打破英雄神话、摧毁偶像艺人。前两天的节目中,黎智英真的来到了大闷锅。
在全民大闷锅活宝们的映衬下,黎智英显得有点木纳。他是做平面媒体的,《壹周刊》、港台两地的《苹果日报》都风声水起,且对此两地的媒体引发革命式的变化。对于此种变化,似乎贬多于褒。
但,他绝对是一个异数,10岁由大陆偷渡到香港,从童工做起,一路斩获,只满足人最基本的欲望,提升整个亚洲狗仔队的水准,放弃订阅只走零售路线,底裤、尸体满天飞。
苹果是圣经中引发罪恶的水果,他用来做报纸名字,出乎所有人意料。苹果日报登录台湾,首日即送钟丽缇裸体海报,报纸内更有专栏作家召妓之亲历经验。
虽然在大闷锅里,黎智英有点木,全靠黎智瑛撑场面。但还是想,这本书应该找来看看,看看究竟是怎样一个狠角色。
奥威尔是个挺NB呼呼的家伙。相对已成经典的《1984》和《动物庄园》,更喜欢他的《巴黎敦伦落魄记》、《向加罗泰尼亚致敬》。
1945年,诺曼底登录的时候,摄影记者卡帕跟着美国士兵一起登录,愣是没被打死。要是知道那一天那个海滩死了多少人,你就会惊叹这个NB命真大。同一天,记者海明威躺在抢滩登陆小艇上看着子弹,然后听从劝告,不再担任记者的工作,日后成了著名作家。在这更早之前,伊顿中学毕业生奥威尔先是钻入巴黎和伦敦的贫民窟,过起只争食宿的日子,其后又参加西班牙内战,与共产主义者、流民、游击队和佛朗哥法西斯分子,一起在西班牙的天空下匍匐诅咒。
可以这样去构建人生,泄露了奥威尔的中产阶级出身。所以,他不仅可以这样选择生活,也可以以冷峻非凡的笔调写出《1984》。而另一部反乌托邦作品《我们》则显得高贵许多,扎米亚京毕竟是天之骄子,即使被斯大林派上前线,也可以有20世纪最伟大的诗人曼德尔施塔姆鸣不平——他们要把一只金丝雀油炸着吃掉了。
最伟大的癫痫病人托斯陀耶夫斯基的《赌徒》仍然可以令我心醉神迷,在庸俗的生活里,一个赌徒在不断地将青春抛向赌桌,旁边总有一位拘谨清瘦的家庭法语教师在热爱甚至咒骂他。那种对生命彻头彻尾的迷惘,存在于世世代代的少年心头,但可以诉诸笔端的唯有托斯陀耶夫斯基。
在《巴黎伦敦落魄记》中,整日为明天的食物和床铺奔波的下等人,似乎都失去了性需求。年轻的奥威尔没有,有一天他想约一个在高级餐馆洗盘子的年轻女孩,那个每天坐在地上工作十几个小时的姑娘,不好意思地笑着说,她实在没有时间。后来,奥威尔写道,在他离开巴黎前,那个女工死于肺病。可能在死之前,她也没有和一个男人去约会。
以前很NB的作家韩少功早期的一篇小说中,他写过差不多的一幕:下乡知青和当地村人一起去挖地洞。在地洞里,他只穿着裤衩,工作久了就觉得自己成了一条狗。而在身边,一起干活的还有一个村里最漂亮的姑娘。韩少功写道,那时候他们都感觉不到性别的存在了,在权力的威压下,人只是人,而不是男人和女人。他充满伤感地回忆,许多年后,那个已为人母的姑娘,是否会记得多年前有一个青年男子曾在自己面前,像狗一样工作。
这便是标题里的“一种情感”。在《赌徒》中,我是一个高级仆人,对方是家庭法语教师;在《巴黎伦敦落魄记》中,我是一个没有放弃找工作的流浪汉,对方是一个更凄惨的洗碗工;韩少功那篇小说中,我是下乡的才俊,对方是村里最漂亮的姑娘。
三个故事中,双方都处在生计的压迫中,爱情的欲念一闪而灭,继续的只是无知觉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