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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二月 19th, 2006Tags: No Tags
我不是一个乐观的人,但这两年越来越相信新技术可以改变人、社会、历史。
近来,美国政府正在敦促微软、雅虎、Google、思科在中国帮助政府过滤信息作证。对此,我的情感是复杂的。
没有一个政府不为它的利益而蝇营狗苟。很快,美国国会将提交的“互联网信息自由法案”中包括如下内容:美国公司,如果协助阻挡美国政府信息(如国会人权报告、美国之音、自由亚洲之声)的传播,将收到高额罚金,有关负责人还会受到监禁。
所以,美国政府不会帮助中国人争取什么,他们只是为自己谋取些什么。只有受压抑太久的人才会看到救世主。
而其实,这世界根本没有任何人的救世主。对于权益与权益,你争取了多少,才可而能得到多少。
此事一传出,销声许久的安替撰长文“中国网民的自由不是美国人的丫鬟——对美国国会即将提交的信息法案的声明”(请使用代理访问)。
安替正在越来越激动。
沧狼老六是高我一级的高中校友,身在信息媒体,在其blog上谈多媒体杂志(我称之为电子杂志者)说,多媒体杂志热过头了。
老六由产业角度指出,电子杂志盈利模式尚不明晰,并指出现今的电子杂志存在的几个问题,内容偏弱、多媒体杂志对读者的黏度有限、互动性差、尚未得到广告主认同。写得很好。
老六的帖子引发我对媒体本质的又一点思考。媒体是提供信息流(特定的内容和形式)的注意力经济(关注度、信任度)之一种。它手工制作(大量采编人员、内容制作),靠购买和广告盈利。对购买来说,是读者为了获取特定的权威信息而付出代价,对广告来说,是读者付出尊敬和信息品质(包含了广告,自己所购买的信息不再单纯)。以目前网络发展趋势看,读者会付出越来越的尊敬以获取含有杂质的信息(读者去新浪新闻频道阅读网络新闻,但是包括大量广告),而减少甚或不再有金钱的付出。
(Google的成功在于令杂质信息降到最少量——它不用图片,只提供关键字。但Google不直接是媒质,它提供的是信息检索,提供一个个个人信息界面——每一次的搜索结果或者email阅读界面都是一个个人信息界面。高出提供信息一个层面,它巧妙的将别人的内容置换成自己的内容。那些嵌在搜索结果界面上的链接,其实是它转载别人的明证,不过它不为此支付费用罢了。)
AMAZON、Ebay建立了新的物流渠道,成功在新物流世界获得一个重要位置。而媒体是提供信息流的渠道,现在这个渠道正在发生疯狂的变化。报纸和杂志上的内容和体验(眼看、手摸、鼻子闻)要到达读者,要经过无数人的手,从印刷厂的装车工人——到卡车司机——再到城市经销商——再经过送报/刊员——再经过报亭老板。每一道关口要增加读者的体验成本。读者要的是阅读体验而不是那些人送来送去。此外,纸张、油墨、包装袋读者都要为此埋单。
但,电子杂志的运送渠道如果通过互联网其运送成本接近于零。其优势已经相当明显。现在的问题是,人们愿否为节省那点钱(几乎全部时候并不是一点),而忍受一些东西,养成新习惯。
一种形式的媒体有一个相对应的解读环境。比如纸媒体可以捏在手上,电视是歪在客厅的沙发上,电影是在一个声光密集的黑暗大厅里。
电子杂志(老六说的多媒体杂志)的解读空间在哪?我觉得不在个人电脑显示屏上。显示屏太大了,更适合芜杂的因特网解读,尤其是Google搜索结果解读。
那么它的解读空间在哪?我先在觉得会在手机显示器上。IPOD VIDEO或者类似的玩意上。总之,它要体现便携性——随时随处阅读,小屏幕(为什么?我也不清楚,但就是这样觉得)更适合它。而且理想状态应该在无线网络。好像视频播客一样了。
这样看,电子杂志只需要经过无限网络和终端阅读器这两关,就可以面对读者的裁决了。但恐怕要这个面试,还要有一段路走。无线网络的建设是关键。
延伸阅读:
网络杂志是传统杂志与网络结合的新类型杂志

(pic from http://www.qglt.com.cn)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络局副局长刘正荣针对某些国外网站被封的说法做出以上解释。并称,原因是其刊登了违反中国法律的内容。
刘正荣说,有些境外互联网网站刊登了违反中国法律的内容,主要是淫秽色情或恐怖内容,中国通过互联网服务提供商采取了必要措施,这是可以理解的和必要的。
from http://www.chinanews.com.cn/news/2006/2006-02-14/8/690284.shtml
同时,
白宫正在要求北京减少网络限制。
国众议院的听证会上,Google、Yahoo!、微软和思科四家公司为他们在中国帮助政府过滤信息的行为作证。

最近,
launlee在策划一个个人“大事件”。
这个即将发生的“大事件”会是什么?
A、一次裸奔为表现形式的行为艺术
B、出任某境外色情网站CEO。
C、绝食,挑战“饥饿艺术家”的绝食记录,向卡夫卡致敬。
D、全球网络直播自戕行为,敬请中国政府保护农业。
E、……
陈凯歌应该应该关注一下这个。
恶搞文化,又称作Kuso文化,是一种经典的网上次文化,由日本的游戏界传入台湾,成为了台湾BBS网络上一种特殊的文化。这种新文化然后再经由网络传到香港、继而全中国。
Kuso(くそ、粪)这词语常使人摸不清楚其意思,但其实这个字是日语 “米田共” 的发音。Kuso在日本的原来用途,在于教导游戏玩家在购入一只超烂的游戏时,如何可以玩得更开心,也就是“烂Game认真玩”的意思。 (转自维客)
最近采访郭德纲,发现,郭德纲是一个口口相传+网络传播所造就的文化热点。当然前提是他契合了大众对传统娱乐的诉求。
相类似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在网上传播也很广泛,满足了人们对“恶搞”的需求。所以当,陈凯歌做出起诉胡戈这么没意思的事的时候,遭到网友的口诛笔伐。
公义是民间的心声,它与法律无关,甚至无法上升到道德高度,但是大部分人的“心里话”。
网络--Blog或者新闻下的评论栏或者调查表令网友有了这样一个表达的机会,而媒体获得这一公义表征成本亦十分低廉。
在网络诞生之前,我们的社会,普通公民很难体面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所以才有那么多的厕所标语)。现在,至少那些接触网络的人们有机会表达了,而且他们的意见可以形成一个公义的浮现。这个,挺有意义的。
当然,launlee期待我们的社会更宽容,允许我们用更多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好的政治就是表现大多数人意志的政治(大意),毕竟顾准先生的这句话就是我对好的政治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