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用来作判断的三个理由
四月 6, 2005 – 3:35 am |Tags: No Tags
近几日通过各种渠道,在不同场合,进行了数次讨论。除了话题偏离、遁入泥潭以及进入不同层面(比如由具体实际问题讨论进入哲学层面,或者市井生活层面)这些常见讨论误区之外,发现在缺乏具体数据和事件支撑其话语时,往往会用很多不是理由的理由来作理由。谬误难免百出。
1、成功的事实不可用来印证成功者的某条措施是否是优秀的,除非有确凿证据。
2、不可应用成功者的选择来作自己选择的理由,因为状况不同,别人的蜜糖可能是你的毒药。而且,成功者即使在成功过程中也会有不少昏招。
3、如果不想把你严肃的谈话对手气死,不要使用这句话——存在的就是合理的。因为在中国社会,这是一句被严重误读的话。存在是因为有存在的内外因,不能说明是合理和健康的。
如果你使用这三个理由来进行严肃的对话,你的对手不会再和你进行第二次对话,除非他用同样的手段回敬你。那样就成了抬杠和扯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