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号令会是一个风向标?
三月 15, 2005 – 12:18 am |Tags: No Tags
2005年3月8日, Blogger Garrett M. Graff 获得记者证进入白宫媒体简报室,参加例行的记者会。 我们却要在3月20日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 第33号令》。有Blogger发出“ 2005,中国BLOGGER的寒冬来临”的惊呼。对此另一名Blogger Zheng 亦很快有了详细说法。Zheng说:
办法本身很清楚它所针对的是非营利的个人和组织,并且他们的目的仅仅在于共享,即使你要管理,让他们重新备案就完了,实际情况却是要因为共享而被罚以重金。这明白无误地说明管理当局根本不鼓励信息的交流和知识的运转流通,但不明者说,而是给它设置了很高的障碍。21世纪的今天仍然有人饱首着黑暗时代的统治法则,不知道算是谁的悲哀。
2002年,还在作BBS时就遭到过其时的空间提供商新网的停止服务。今天,我不知道自己是否要再面对一次。
新网等大网站拒绝为不备案的网友提供BBS停止服务,令很多如我一样的网友蒙受了经济损失,但这永远是哑巴亏,没有人会在意这些用户的利益。我们所能选择的只能是拒绝使用你的服务,然而,面对信息产业部明显有悖时代潮流的法规,我们能怎样做?除了心底的拒绝与对落伍者的鄙夷之外,的确也再无法直接做什么。
当Blog要经过备案,我们说的话要被过滤,提供信息要做好接受高额处罚的心理准备,我们知道我们丧失了太多。
这再一次证明,我们说话的自由,即是是那些无害的自由,还远远不够。
即使在那些大的虚拟空间提供商开始关闭网友们的不备案BBS时,仍有小公司为了利益在提供这些服务。如果这一次,暴风真得来袭,希望能继续有小公司这样做,那至少证明这项法令只能获得它的亲信的支持,而没有被强力推行。
如果没有如果,我也许只能将自己的Blog重新搬回国外的服务商提供的Blog中去。那将是一个风向标,证明我们在这一方面,又退了一步。
所以,在此希望高高在上的管理者们增强自己的监控能力,自己动手来过滤和管理,而不要要人们花钱和时间帮着你们来管理自己。我们已经纳税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