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轮胎的斯蒂芬·金
六月 22, 2006 – 10:54 pm |Tags: No Tags
很喜欢斯蒂芬·金,第一次知道这个人是通过库布里克的《闪灵》,印象最深是那个和孩子进行通灵的老黑人,冒着风雪,跋山涉水来到大饭店,结果什么都没来得急做便被尼克尔森用消防斧子砍翻到地。那种心肝俱裂的绝望感从后背直逼后脑勺的感觉至今记忆犹新。
喜欢他的小说,不是因为恐怖,甚至由于东西心理不同,好多时候读他的小说我并不感到恐怖。他的魅力在于对那些凡人们的朝夕生活的描述,极致入微,仪态非凡。暴虐的父亲、患有自闭症的儿子,容貌平常的妻子,一条疯狗,一对玩性游戏的老夫妇。故事中充满了对某个州的天气预报、麦圈广告,还有一些我们根本没有听过名字的小报纸。
斯蒂芬·金的小说是对美国梦的一个补充,是对美国日常生活的一次低调叙述——当然,他的本意可能并非如此。
记得《黑暗的另一半》中,主人公回忆起轮胎燃烧的味道,这种味道通过英文中文的转换,通过不同人体的嗅叶,令我回忆起童年那些麦秸燃烧的夜晚。我甚至也回忆起,柏油马路在夏天晒出的味道。天都黑了,不时有车使过,走在马路上,仍然有些粘鞋。
在他为《黑暗塔》所做的序言《关于十九岁》(又复刊的《书城》杂志200606月号刊有)中,他提到,曾有两位罹患癌症的读者写信给他,想问他这个漫长故事的结局,因为他们担心自己等不到小说出版完,自己便会去世。他说,我很想满足他们——如果我能够的话。
他一度贫困,直到《玛丽》被妻子从废纸娄中救出来。他一度沉迷毒品,在19岁每天抽两包办香烟,并为在第一届伍的斯托克的缺席而遗憾。
对于他,我只有一点遗憾。他的小说太啰嗦了。正如略萨说托斯陀耶夫斯基啰嗦——如果《卡拉马夫兄弟》删掉三份之二的内容会变得更精彩。所以,我的遗憾只属于我自己。至少现在我没有能力读完他那几十部长篇小说,所以,我期待他的短篇小说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