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你五十年前干了什么
三月 15, 2006 – 1:52 pm |Tags: No Tags
我们的信息生态环境已经改变了。
我们是一个个单个的人,有身份证号码、朋友圈子和工作空间。我们向我们的朋友圈子和生存空间散步信息也吸纳反馈。这一点几乎从未改变。
但是有一点已经改变,我们的信息环境。我们的影子和痕迹正越来越多地残留在这个世界上。
我们身边已经充塞了数以百亿计的网页,几千万个blog,无数的pdf和各种图片形式。甚至可以在Google earth上找到自己的家。整个互联网和无线网络已经成为一个巨大的资料室,夹杂着无数的电子灰尘,飘荡在我们身边。
它们记载着濒于无限的信息。你所留下的语言、愤怒和偷情。
像南洋理工大学自杀的那个女孩,像被网友们摆上砧板的花儿乐队。大伙都是按规矩做事情。
做爱没有错,口交也没有错,用手机录下来留待日后慢慢欣赏,又有多少错?
在中国烂到家的流行音乐圈里,抄袭似乎也不是什么丧人伦的事。
错在他们置身于这样一个信息无限的年代。而传播又是如此的轻易。
以大众传播看,网络传播的成本已经降到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地步。而且,每一台连着互联网的电脑和手机都成了一台疯狂印刷机,不断吞吐着海量信息。从“馒头”、到南洋理工女大学生手机录影带到MSN上的表情图案。
而最大的变化,则可能不仅仅是这种疯狂传播,而是它几乎永远存在在了互联网上。Google正在全美大学的地下室里扫描其图书馆藏书,而你发在BBS、IM软件、EMAIL上的无数信息几乎不可能在这个世界消灭了。
尽管google可以避开那些不愿被搜索到的网站,但是更多地方的信息仍然是可以被搜索到了,而且在删除后在GOOGLE的网页快照中都可以找到镜像。
不错,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无可遁形的年代,相应的伦理必将改变。想象,50年后,你的孩子可以对你说,爸爸,我知道你五十年前干了什么,你好像在一个BT网站上留言求一个叫宫下丽奈的小电影。

